托媒提親。俗稱“天上無云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婚”,最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共和國成立后仍存媒人說合之俗,但婚姻自主、自由戀愛占主流;80年代后,城鎮興辦有婚姻介紹所,報刊雜志以及電腦網上也通行征婚廣告等聯絡方式。
合八字。即將男女雙方的生辰年、月、日、時配定天干地支共為八字,由算命先生來推算是否有“生肖沖克”現象,岳西等地流傳《反婚歌》:“從來白馬怕金牛,羊鼠相逢一旦休,蛇見猛虎如刀割,金雞見犬淚相流,靈猴與豬不同圈,蛟龍玉兔不到頭”。共和國成立后多數人均不迷信此道。
相親。分男相女、女相男之別,有相人、相家等項目,進行考察與交往,增進了解。
過庚。又名傳庚、傳帖、下定等,即交換允婚庚帖。帖名紅綠簡、鴛鴦書、允求書、小書子等,是書寫男女各方的姓名、生辰及雙親名諱的喜帖。男方在帖中書寫“恭求”二字,女方以“敬允”二字回復。共和國成立后已不流行此俗。
下聘禮。又稱過禮、行聘,即男方向女方送上彩禮。視家境狀況而定禮物豐薄,一般講究有雞、魚、糕、糖雙數份量,禮擔披上紅布,襯以柏枝、紅棗、桂圓、花生等吉祥物,貼鮮紅雙“喜喜”字送上。下聘后,男方每年還必須在端午、中秋、春節給女家奉送“節禮”走動。此俗農村仍舊流行。但因地域不同,彩禮送雞的死活有別。2002年4月,界首市一對青年結婚,新郎家出動兩輛婚車前去接新娘,隨車抬來的禮盒上掛有一只活雞,新娘聞訊淚水漣漣,按新娘這方的婚俗,結婚之日應送熟雞,送活雞是當地辦喪事的禮俗。新郎與新娘家相距百余華里,婚俗卻大相徑庭,以致大鬧婚禮,新娘拜完堂就回了娘家。新郎一氣之下狀告到市法院,獲準離婚。足見婚俗并非小事。
選定婚期。也稱報日、擇吉、過大書等。事先議定婚期,請算命先生擇定吉日,用紅紙書寫,男方備禮請媒人陪同送到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