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齋節是中國回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吉克族、塔塔爾族、柯爾克孜族、撒拉族、東鄉族、保安族等少數民族共同歡度的節日。
寧夏政府辦公廳關于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便于各地、各部門合理安排節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4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5〕18號),結合實際,現將我區部分節假日放假調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二、春節: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補休。
五、端午節:6月9日至11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開齋節: 7月6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3天。7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七、古爾邦節:9月11日至14日放假調休,共4天。9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八、中秋節: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九、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