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清遠產假國家規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清遠產假知識,可供參考!
對于清遠產假50天的問題,根據國家規定產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婚假: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但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
產假工資
計算公式:
產假工資=平日正常工作工資x100%
溫馨提示:
休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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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多少天?
2017年起,廣東省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一、生育一胎:正常產假98天+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178天
二、生育二胎:正常產假98天+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178天
三、難產:正常產假98天+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難產假30天=208天
四、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職工實行晚育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按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享受假期優待外,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