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唐山產假國家規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唐山產假知識,可供參考!
按照現行條例,只要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符合法律法規生育都可以享受總共18天婚假、98+60天合計158天產假、以及配偶陪產假15天。
而對產假是否包含法定節假日,尹愛東表示:“國務院有一個節假日和紀念日休假的管理辦法,假期都應該是自然天數,就是說產假98天加我們獎勵的60天,這158天是包含著法定的假日的。”
唐山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及生育津貼一覽
《唐山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規定生育津貼具體情況如下:
第十五條女職工終止妊娠或計劃內生育,按照國家、省規定享受生育津貼:(一)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貼;(二)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生育津貼;(三)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生育津貼。
第十六條職工施行下列節育措施的,享受生育津貼:(一)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享受2天生育津貼;(二)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劑的,享受3天生育津貼;(三)施行輸精管結扎的,享受7天生育津貼;(四)施行輸卵管結扎的,享受21天生育津貼。
第十七條屬于下列情況的,增加生育津貼:(一)剖宮產、人工干預分娩的,增加15天生育津貼;(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生育津貼;(三)施行終止妊娠手術同時放置宮內節育器的,增加2天生育津貼;(四)施行終止妊娠手術同時施行輸卵管結扎的,增加10天生育津貼。
第十八條生育津貼計算: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生育津貼天數。
第十九條新開戶的參保單位,上年度本單位繳費月數不足一年的,以實際繳費月數計算上年度本單位月平均工資;本年度新開戶的參保單位,以本年度首次申領生育津貼的實際繳費月數計算本單位月平均工資。
第二十條生育津貼是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職工休產假期間單位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其中職工個人繳費部分可由單位從生育保險津貼中代扣代繳。生育津貼不得低于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第二十一條職工計劃內生育、終止妊娠或施行節育措施,用人單位需要在其產假開始12個月內為其辦理申領生育津貼手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后按規定撥付到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及時足額支付給職工本人,不得漏支、少支。女職工生育過程中或生育后在享受生育津貼時間內死亡(包括終止妊娠后死亡),生育津貼計算時間為生育前半個月起至死亡之日止。
第二十二條女職工計劃內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內,因生育所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等生育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按標準支付。女職工因計劃內生育引起并發癥的(標準另行制定),治療并發癥的醫療費用,或者休假期間治療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照職工醫保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計劃內生育醫療費用,實行限額支付。(一)孕期產前檢查費用補貼標準: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生育或終止妊娠,產前門診檢查不超過8次,累計最高支付800元。(二)住院生育費用支付標準:1.順產(含7個月以上引產)最高支付1800元;2.人工干預分娩:(1)施行手剝胎盤術、人工破膜術、人工剝膜術、靜脈點滴催產術引產等項目的,最高支付2100元;(2)施行子宮破裂修補術、產鉗術、臀位牽引術、胎頭吸引術、胎頭旋轉、臀位助產、毀胎手術分娩等項目的,最高支付2300元;(3)以上人工干預分娩術重疊應用時,按最高的一種標準支付補貼;3、剖宮產最高支付2800元;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補貼500元。第二十四條職工實施下列計劃生育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從
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一)孕情、環情檢查,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二)終止妊娠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三)輸精(卵)管結扎手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