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產假國家規定具體如何?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北京產假規定
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根據國務院最新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規定)
勞動部還下發了一份《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范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
1、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2、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根據2017年3月24日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北京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標準
一般來說,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表面上看是一回事,生育女工產假期間領取的生育津貼相當于產假期間工資的性質。這就意味著,生育女工在領取生育津貼期限內,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超過生育津貼發放時間的產假,產假工資由企業按有關規定發放。生育女工如果沒有達到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仍由所在單位發放產假工資。
根據《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
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申領生育津貼以及報銷產前檢查、計劃生育手術門診醫療費用,由企業負責到其參加生育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辦理手續時,企業應當提交職工的《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北京市生育服務證》以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或者流產證明、計劃生育手術證明和收費憑證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企業申領生育津貼以及報銷產前檢查、計劃生育手術門診醫療費用,或者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生育、計劃生育手術住院醫療費用的申請后,對于符合條件的,應當在20日內審核結算完畢;對于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20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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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男職工有陪產假嗎?大概有幾天?
【回復】:有,根據北京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晚育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意思就是北京男職工可以休陪產假30天,但女職員就不能增加晚育假期了。
二、我跟老婆屬于晚婚晚育,老婆下月即將分娩的,我符合條件休陪產假嗎?陪產假有幾天?
【回復】:符合條件休陪產假,根據北京相關生育政策規定,晚育職員方可享受獎勵假即陪產假30天。如男方享受了獎勵假,則女方不能享受晚育假30天。
三、北京地區男職工陪產假和晚育假是一回事嗎?怎么休假?
【回復】:北京市陪產假、晚育假又稱為獎勵假。晚育獎勵假所增加的30天,是指女職工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個子女給予的獎勵。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獎勵假如經男女雙方單位協商,男方單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通過小編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北京陪產假多少天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