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產假最新規定
云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符合計劃生育的夫妻,除了國家規定產假外,還可以增加60天,即可享受產假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30天。
2017年云南產假相關規定:
順產產假:158天;
陪產假:30天;
難產產假: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產假:每多生一個孩子增加15天;
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計劃生育手術休假規定: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
2、經批準摘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
3、施行輸卵管結扎的,休假30天;
4、施行輸精管結扎的,休假15天。
5、經批準施行輸卵管復通術的,休假30天;施行輸精管復通術的,休假15天;
6、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補救手術,懷孕不滿4個月的,休假15天;懷孕4個月以上的,休假42天。
云南省產假疑問解答
1、晚婚假取消了嗎?婚假多少天?再婚夫妻能享受婚假不?
【答】:保留過去的放假天數,不做減法”的要求,刪除了“晚婚”表述,保留了增加婚假15天的規定,即可以享受18天婚假。重新組合的再婚夫妻也可享受了,即便在4月1日前登記結婚,只要沒休婚假呢,就可以按新規申請休假。
2、生二孩的產假和一孩一樣嗎?
【答】: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除了享受國家政策,我省新《條例》對生育假和護理假作出了獎勵性規定,對合法生育子女的可延長60天,也就是說非難產、非多胞胎生育都可享158天產假。
3、4月1日產假還沒休完還能補休嗎?
【答】:“可以向單位遞交申請,享受新的產假政策,也就是說可以再請60天。”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解釋,在新《條例》頒布實施前已完成休假的,不再補給假期;在新《條例》頒布實施前開始休假,或新《條例》實施之日仍未完成休假的,可按新規定補足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