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安市仍然執行3月1日開始實施的單獨二胎政策,其中對再婚生育要求進行說明。
一、陜西省單獨兩孩政策的適用范圍須同時符合的條件:
1、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
2、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
3、夫妻雙方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或一方戶籍在本省、而另一方因婚姻遷移異地常住在本省。
二、單獨家庭認定標準:
1、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含非婚生育子女、收養子女);
2、夫妻雙方原生育子女但未存活的不計算子女數;
3、再婚夫妻再婚前原有子女數合并計算。
三、對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的認定:
1、本人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2、本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申請生育子女前死亡;
3、本人的父母沒有收養子女。
夫妻一方是否為獨生子女按事實認定,其父母是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作為申請再生育的前置條件。
四、申領再生育證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請;
2、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十五個工作日內受理核實;
3、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批準。
4、對符合單獨兩孩生育條件的,發給再生育證;對不符合單獨兩孩生育條件的,不發給再生育證,并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
五、陜西省可以生育二孩的情形:
1、第一胎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患不孕(育)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后病愈懷孕的;
3、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4、夫妻雙方均為在全國一千萬人口以下少數民族的;
5、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的;
6、因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搶險救災、見義勇為致殘喪失正常勞動能力的人員,烈士的獨生子女;
7、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已有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8、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兩個子女后喪偶,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9、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且該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10、夫妻雙方是農村戶口,只有一個女孩的;
11、夫妻雙方是農村戶口,男到獨女戶或者雙女戶家結婚落戶的;
12、夫妻雙方是農村戶口,夫妻一方屬非遺傳性殘疾,失去正常勞動能力的;
13、夫妻雙方是農村戶口,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區的。
14、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且該夫妻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第二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