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省政府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實事要求,穩步推進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計劃,現就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
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財政補助標準按照《江蘇省市縣財政保障能力分類分檔辦法》執行。
三、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迅速組織實施,加強資金籌集,確保3月31日前將政策落實到位。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中國政府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于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并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