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溫費補貼規定有哪些呢?你是不是也很想知道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共4個月。企業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
浙江高溫費位于全國前列,記者了解到,今年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和前兩年一樣,即職工每月可拿145元至225元的高溫津貼。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都算。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同時,省人社廳這一文件還規定了“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并要求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據了解,浙江的高溫津貼標準比較高,居全國前列,最高為每人每月225元,且發放時間為4個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高溫費,可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計入企業成本費用,并準予稅前扣除。民企發放的執行力度較弱高溫費不等于清涼飲料費
“高溫費是什么?不太清楚。”某快遞公司送貨員陳先生表示,雖然常在高溫天奔波送貨,但從沒領到過這筆費用。“不過,公司會發放一些藿香正氣水、人丹給我們防暑降暑。”記者了解到,目前高溫費的發放仍然有些混亂,將消暑用品或是清涼飲料費替代高溫費發放的民營企業不在少數。不少企業不但將二者混為一談,還表示高溫費的發放不是強制的。浙江省勞動監察總隊相關人員表示,高溫費具有法律強制性,而清涼飲料費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高溫費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等實際物品沖抵。 一旦接到職工關于高溫津貼的投訴,將及時調查核實相關情況。杭州市總工會勞動保護部負責人也表示,如果職工遇到高溫費問題,可通過當地工會與企業溝通協商,或代職工向勞動部門反映情況。如果職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或用人單位拒發,可撥打市勞動保障服務熱線“12333”或者向用工管轄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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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怎樣的情況應該發放高溫津貼?記者從區人力社保局勞動監察大隊獲悉,根據省、市的相關文件,企業如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此外,文件還明確了“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如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等。同時,要求各單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高溫津貼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一次性發放。不過,高溫津貼和夏季清涼飲料費確是兩回事。”區勞動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解釋說,“高溫津貼具有法律強制性,達到相應條件就應該按規定發放,而清涼飲料費是企業對員工的一種福利待遇,并非強制執行,所以大家也不要把兩者混淆了。”
南湖區不少企業
已發放今年的高溫津貼
記者從隨機采訪的多家企業發現,大多數企業早已落實該項工作。中元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吳?告訴記者,“公司一直嚴格按照標準發放夏季高溫津貼,今年的費用正按月發放到600多名員工的手中。此外,在一線的工地上,公司的工會還會向現場作業人員發放毛巾、飲料等降溫解暑物品。”
浙江衛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人資行政中心的工作人員郭明羲也早已領到了公司發放的高溫津貼。“我們公司按照生產崗位的不同,也是逐月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郭明羲說,“清涼飲料費的福利公司也沒有落下,現在中午食堂增加了免費的綠豆湯給大家解暑,一線生產部門的員工每天下午還能喝上冰鎮飲料。”
“不過需要提醒的是,高溫津貼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等實際物品沖抵。”區勞動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勞動者對高溫津貼政策存在疑問,或者認為自己所在企業高溫津貼發放不到位,可以撥打12333人力資源保障熱線,進行咨詢或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