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4月18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管理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本次限購新增:
1、范圍上:從城六區加入長安區,變成城七區。
2、執行上:取得不動產權所有證,2年后方可交易。
3、銷售價格在備案后,三個月內不能調價,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備案價。
4、嚴格貸款審查制度:收入要與還款額匹配。
418西安樓十條新政內容如下:
1、商品房首套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三套及以上購房暫停商業購房貸款發放。購買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2、使用公積金購買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5%,購買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為30%。結清首次公積金貸款后,再次申請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
3、長安區列入限購區域
4、《意見》下發之日(4月18日)前,已簽訂購房協議并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信息的,仍按照原政策執行。
5、商品房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在房管局的備案價格,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需要在房管局備案。
6、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證后,必須在10日內將所有房源一次性對外公開銷售。嚴禁以任何形式營造緊張氣氛,制作虛假熱銷場面。
7、2017年確保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提高到50%。
8、嚴格落實項目開竣工申報制度
對取得土地使用權1年內未開工建設,超過竣工時間1年以上的,不得參與新的土地競買
9、2017年完成4.8萬套棚戶區改造任務
大力推進棚改貨幣安置,確保50%的貨幣化安置率,扎實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
10、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加快健全多部門參與的房地產市場聯合監管制度、執法聯動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將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納入社會信用平臺及“黑名單”,實現信息共享,由有關部門依職權及時查處,實施聯合懲戒,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備注:以上意見西咸新區參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