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老年人優待辦法》,提出為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經濟補貼、優先優惠和便利服務。該辦法將于今年12月1日起實施。今天上午,省民政廳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就相關內容進行了解讀。
據了解,2005年,河北省曾以規范性文件形式下發了《河北省老年人優待辦法》。這次出臺的辦法是以省政府令頒布的政府規章,其約束力、權威性更強。與2005年的12條優待辦法相比,這次出臺的辦法共計24條,涉及的優待幅度更寬,惠及的范圍更廣,對老年人醫、食、住、用、行、娛等方面,都作出了比較具體的規定。
各縣(市、區)將統一按照80周歲以上為標準發放高齡津貼
新辦法第九條規定,設區市、縣(市、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并根據本地實際,對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百歲以上老年人的高齡津貼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據介紹,目前河北省已有125個縣(市、區)對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23個縣(市、區)對9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23個縣(市、區)對10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新辦法出臺后,各縣(市、區)將統一按照80周歲以上為標準發放高齡津貼。
城市公交免費優待無需再辦其他手續
新辦法明確,70周歲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車輛應當給予免費優待。鼓勵對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65周歲以上老年人給予免費優待。具備條件的設區市、縣(市、區),應當逐步對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全體老年人給予免費優待,并對相關客運經營單位給予適當經濟補貼。省老齡辦權益保障處處長黃正權介紹說,新辦法實施后,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攜帶身份證、社保卡等有效證件即可享受公共交通免費優待,無需再辦理其他手續。此外,新辦法規定,免費向老年人開放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