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待遇及有關政策保障
1.特崗教師聘期三年,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包括績效工資),其它津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
2.特崗教師在服務期間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服務地區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3.特崗教師享受國家《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和四川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川委辦[2005]34號)、《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規定的有關優惠政策。
4.特崗教師三年聘期結束后,對服務期滿、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學校的,在編制和崗位總量內,經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社部門批準,由縣教育行政部門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手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上編制、核定工資基金等手續,同時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
5.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特崗教師,可按規定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特崗教師三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要求的三年基層教學實踐。
6.特崗教師招聘的報名、筆試、面試、體檢等各個環節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費用。
【注】文章來源于2015四川省特崗教師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