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門產假最新規定天數總共為17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江門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江門產假2024年新規定
江門產假2024年新規定暫未公布,以下是江門產假總共多少天最新內容,僅供參考。
自2016年1月1日起,國家法定婚假為3天,政策內生育的女職工可享受產假:“基本產假98天+80天獎勵假+(30天剖腹產或難產假)=178(208)天”。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二、江門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時間內,參保正常、享受江門津貼待遇的,停發工資,改為享受江門津貼。
三、江門津貼的計算公式
江門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注:參保女職工在連續繳費期間或享受江門津貼期間更換用人單位參保的,江門津貼的標準按女職工江門(或實施計劃江門手術)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