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篇1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人員健康,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等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定義及隱患分級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
4.1 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2 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對各類隱患提出整改建議,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落實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分析,制作報表;對隱患排查、整改責任人員提出獎勵建議。
4.3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按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
4.4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備及生活設施的隱患檢查及整改。
4.5公司員工均有義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報告,積極參與相應的隱患整改工作。
5.資金保障
5.1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5.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事故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5.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須編制專項使用計劃,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使用。財務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單獨建帳加強管理。
6.隱患排查
6.1公司實行定期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公司級檢查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或臨時通知),由安全管理員組織,各部門安全責任人員參加;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每周進行,由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組織,具體時間根據生產計劃確定;各班組長應當組織人員對本班組進行日檢;崗位安全檢查應班前,班中,班后檢查,由崗位工人實施。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員臨時通知。
6.2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使用檢查表的形式進行。公司級檢查表由安全管理員制定,各部門、班組、崗位檢查表由各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確定。隱患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
6.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范圍:公司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生活用建筑,廠內道路,生產設備,人員作業,各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檢查依據,指依法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經公司制定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設備設施供應商提供的安全使用說明書或各類文件。
7.隱患整改
7.1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產責任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依通知書內指定的措施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整改;隱患未消除前,各責任人員應當制定臨時的安全措施,保證在隱患消除前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可以暫停使用相應的設施、設備和場所,直至消除隱患。
7.2公司級隱患檢查由安全管理員制定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送達整改責任人員。車間,班組級隱患檢查,由車間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崗位檢查出來的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向上級報告處理。發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人員,負責隱患整改的驗收工作,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
7.3公司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隱患整改所需要的資金,協調解決隱患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管理員組織技術人員討論整改中的技術難題。
7.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完成整改工作,負責有責任的部門給予配合。
8.重大隱患
8.1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8.2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單位蓋章后,報安監中隊或市安監局。
8.3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隱患概況;(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重大隱患治理按《方案》認真組織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內完成。
8.4治理結束后,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8.5隱患治理評估通過后,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并附評估報告報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復審通過后,事故隱患銷案。復查未通過,繼續整改,直至復查通過。屬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復查通過后恢復生產經營。
8.6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舉報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隱患整改檔案管理
9.1公司對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9.2隱患整改檔案應當符合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要求。應以紙質文件為主,電子版為輔。
10.獎勵與處罰
10.1安全生產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給予獎勵。不落實本制度規定的檢查及整改責任的部門和人員,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給予處罰。獎勵與處罰依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
11.隱患上報
11.1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中隊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11.2在浙江省企業安全生產數據中心網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平臺上上報隱患。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篇2
一、目 的
為了規范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使隱患發現及時,治理到位,確保隱患不發展成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區域。
三、引用文件
3.1、《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術語定義
無
五、職 責
5.1、本規定由公司安檢部制定。
5.2、安檢部對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5.3、各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據本規定實施監督管理和落實。
六、要 求
6.1、公司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生產。
6.2、結合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措施、定責任人,定資金來源、定治理期限。公司必須保證隱患治理所需人員和經費。
6.3、公司應設置重大隱患治理臺賬。生產車間、班組在例行檢查中,發現隱患要及時治理,并登記。如該隱患治理超出其能力范圍,要及時上報,并登記。如該隱患不排除,危及人身安全及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應立即采取停機等措施,事后再向有關人員報告。
6.4、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有效的防控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主管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6.5、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要求,承擔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責任。
6.6、公司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嚴格的防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治理。
6.7、公司鼓勵員工積極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并根據其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1)、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兩篇)
(2)、2021年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兩篇)
(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4)、電站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統計報送制度
(5)、中學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6)、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7)、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8)、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6.8、公司應對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的行政部門負責協調和監管。
6.9、公司安環部應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車間應每月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時行統計分析,并及時上報公司安環部。
6.10、在治理事故隱患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七、記 錄
7.1《鴻飛藥業有限公司隱患臺賬》
7.2《鴻飛藥業有限公司隱患整改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