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文學社的規章制度
(一)社員有權參加文學社和學銜組織的有關文學方面的各種活動,包括各種講座、辯論、筆會、研討會、征文及外出參觀訪問等;
(二)社員在社內有選舉權,有權通過社員大會選出能夠代表自己的文學社長、副社長、秘書長、部長(主編)、副部長(副主編)等社團領導;
(三)社員的各類作品在校刊有優先發表權,優秀作品向上一級報刊推薦發表。
第三章文學社社員義務
(一)社員有參加社員大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不得無故缺席,凡缺席三次者取消社員資格;
(二)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以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三)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每月交稿一篇,兩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員資格;
(四)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干部安排的工作的義務;
(五)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展新社員的義務,有采集優秀稿件的義務。
第四章文學社組織機構
文學社領導機構由社長、副社長、秘書長、部長(主編)、副部長(副主編)小記者(通訊員)組成。
各崗位職責為:
(一)社長:全面負責文學社的一切事務;要及時了解和掌握社內的重要情況,是社員大會的發起者和主持人:
(二)副社長全權負責《晨冉》等書刊的工作;安排所轄部門的工作,可具體調配社員工作;負責各項活動的安排及具體實施,要充分調動社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地開展富有特色的文學活動,并做好總結。安排所轄部門的工作,可具體調配社員工作;
(三)秘書長:全面協調社內各項事務;負責社員的考核、獎勵、懲罰及檔案的管理。
(四)部長(主編):全面負責本部的各項事務。按照上級的安排,制定本部相應的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及時了解和掌握本部的重要情況,定期召開本部會議,并定期將本部的工作情況向上級匯報。
(五)副部長(副主編):協調部長搞好本部內的工作。具體事務由本部部長安排。
第五章文學社活動
(一)活動宗旨: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繁榮校園文化,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學生的寫作能力、創造能力、組織能力等多方綜合能力,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和信息素養,增強學生間的互相交流,取長補短;通過文學傳播形式加強與兄弟學校文藝社團之間的聯系,提高學校的知名度。
(二)常規活動:
(1)社員大會,由社長視具體情況召集、支持,將每月工作安排和獎懲情況通報;院刊《晨冉》每三季度出版一期。對各種體裁的作品進行征集;
(2)與其他各校社團進行定期的交流。
第六章內部成員管理條例
(一)文學社成員要以“品位、時尚、創新”為目標,以“創辦屬于同學們自己的刊物”的理念,不斷飛越,最求完美;
(二)社員具有團隊精神,要以文學社的利益和榮譽為先。社員間保持團結協作,互相學習和公平競爭的良好作風;
(三)保證文章的真實可靠,如有抄襲以除名處分。社員對工作要有熱情,要積極交稿,不徒有虛名;
(四)定期召開社員大會,無故缺席三次者給以除名處分。每逢重大活動,文學社組織工作會議,社員必須到齊;
(五)個人若有活動計劃,必須申請,經社長批準后方可實施,不許以文學社名義私下開展活動;
(六)每次工作前要開展民主討論會議,經社長表決,社長具有最后決策權,同時社員有監督社長、秘書長、主編等領導工作的權利;
(七)每屆社長由延期或被推薦者經民主選舉產生;
(八)文學社成員不得違反校紀和國家法律;
(九)社員不能做文學社榮譽和利益的事;
(十)不發表反動言論,不寫反動文章。
第七章退會
成員畢業或其他原因離開學校視之自行退出本社團,但經申請可繼續成為名譽會員。
第八章附則
(一)本條例適用于晨冉文學社。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二)本條例的解釋權在夏苑文學社。
2高中體韻文學社規章制度
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文學社內部管理,規范文學社成員行為,明確社員職責。高效,合理地提高文學社的運作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2、全體社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互相督促。
3、社訓:青春激揚文化、創作鑄造經典、感悟燃燒智慧、理想成就未來
一、基本規章制度
1、社員不得違反校紀校規,在校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思想健康。
2、社員之間要相互關心,相互配合,相互協調,不得制造分裂。嚴禁社員之間不良競爭或者詆毀、侮辱和陷害他人,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強制除名。
3、社員在任何場合不得做出任何有損文學社形象的行為,違者給予除名。
4、社員應按時參加社內各類活動,無故遲到兩次或者缺席一次者給予批評,遲到三次或缺席兩次者給予警告,遲到多次或者缺席三次者給予除名。如有事先請假,獲批準后才可離開。
5、社員應按時向文學社遞交稿件,必須在指定時間內收齊,拖稿者給予批評,一次不交稿者,給予警告,兩次不交稿者給予除名。
6、文學社活動絕不占用上課時間。如有必要會進行協調。社員不該以社內活動為由曠課,一經發現給予除名。
7、禁止抄襲他人作品,一經發現公開道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8、社員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章制度,凡違反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響應處分:
批評、警告、除名、任何社員達三次批評折合成一次警告,三次警告直接除名。
二、例會制度
1、文學社必須定期召開全體社員大會,對一段時間的工作進行總結,落實計劃安排,布置下階段工作。
2、各社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者早退。每次會議均實行簽到制度,凡事因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上級請假。
3、各社員不得影響例會正常開展。積極踴躍地發表自己的意見。
4、各部部長嚴格監督自己部門的成員,做好會議的前期準備工作和后期總結工作。秘書做好簽到記錄。
5、無故遲到15分鐘者,批評;無故缺曠1次或遲到15分鐘3次者,警告;無故缺曠2次或遲到15分鐘3次以上者,給予除名。
三、活動開展申報制
1、各部門在舉辦活動之前必須向社團遞交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包括名稱、時間、地點、人數、活動開展的經過、目的及意義,同時申請還必須寫明各項費用及預期費用。
2、申請沒被通過的應服從;申請一旦被通過必須嚴格按照申請書的內容執行,如果如要其他部門協助,各部長要積極配合,盡一切努力協助開展好活動。
3、活動結束后各部部長要進行活動總結。是否達到預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之處,防止以后再犯同樣的錯誤
四、部門及其職責
1、社長:負責管理整個文學社的運作。
2、副社長:協助社長管理文學社。
3、秘書:1~2名負責保管檔案及稿件,負責管理文學社經費以及文件的復印和打印工作,做好會議的出勤記錄
4、創作部:主要負責各種文體文章的創作(必須原創)及初步修改,以及圖片的制作和拍攝等工作。
5、編輯部:主要負責作品的最終修改、審核及文字、編排、插圖和擬定主體等出版前工作。
6、活動部:組織一些文學活動的策劃,如征文競賽,書法大賽,朗誦比賽,辯論賽,專題演講,閱讀比賽等。
注:各部門部長負責管理各部門的工作
五、入社及退社
1、入社方法
1)通過學生會每年組織的納新活動招入新社員。
2)通過文學社至少三人的推薦,經過文學社管理層的審核方能入社。
2、入社要求
1)對文學感興趣,并有一定的文學功底或熟悉電腦操作。只要對文學社感興趣,能虛心學習,有責任心,能吃苦耐勞,有進取心即可。
2)積極履行社員義務,響應文學社倡議,遵守文學社組織紀律,努力及時完成文學社組織布置的任務。
3)要有團隊合作精神。敢于創新,勇于實踐,有獨特的見解。
4)尊重著作權,嚴禁抄襲。誠實守信,不弄虛作假。
5)對文學社的某些事務要嚴格保密。
3、退社
1)遞交退社申請及理由,經批審后方可離社。
2)社員畢業時,自動退社。
3)對退社的社員,其檔案將消除。
六: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參加本社團組織的活動,享有活動組織和策劃的權利,以及參與選取活動的權利。
2)享有優先刊登其作品的權利。
3)享有優先參加征文比賽或參加培訓的權利,以及將其佳作向各大報刊,媒體推薦的權利。(經本人同意)
4)對文學社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議、意見、并有權對不負責任的社員提出幫助意見或向上級投訴反應。
5)對優秀的社員給予表彰和嘉獎。
2、義務
1)積極參加文學社的各項活動。認真及時地完成各項任務,有團隊合作精神。
2)遵守文學社各項紀律制度,響應文學社倡議。
3)對文學社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意見,維持文學社工作的正常開展。
4)積極向其他同學、朋友推薦閱讀社刊和參加文學社組織的活動。并指導他們向社刊投稿和提意見。營造學院良好的文學氛圍。
5)酌情收取一定的活動經費。
七:財務管理
1、實行財務公開原則。經費由秘書保管。并負責記賬工作,并在開全體會議室公布賬目。
2、文學社購買物品或有其他開支時,必須有發票或收據為證并入賬。
3、文學社主要資金來源:
(1)學校行政撥款
(2)社員繳納會費
(3)接收社會贊助
(4)捐贈
3高中文學社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文學社性質
本文學社隸屬校學生會,是其下屬的以語文為中心活動的學術交流組織。
二、本社主要由文學而愛好者發起并組建,以豐富社員業余生活,提高寫作及語言表達能力為宗旨,以寫作交流編輯文學期刊為主要活動方式,并以開展以語文為中心議題的綜合性實踐活動為特色。開展活動內容積極向上多以文化、青春風貌為主題,其組織及活動具有公開性。
三、本社是合法社團組織,任何人不得已任何理由為借口對本社惡意詆毀。
第二章宗旨及發展方向
一、文學社的正式注冊名稱是“水墨潭下de輪回”
二、文學社活動宗旨是“將文學生活”
三、文學社發展方向是
第三章社規
一、本社屬非校行政機構,社員不得以本社名義參與本校行政管理及介入學生會工作,亦不可以本社名義參加一切不合適的活動。
二、每周每位社員需上交一篇文學作品,內容應積極向上,由于個人文學水平不同,所以在水平方面并無過高要求,但連續脫稿三周以上者勒令退社。三、社員需誠實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類征文考試及語文綜合綜合性探究活動,所交作品不得在任何公開刊物發表,亦不得有違反文學精神之行為(如抄襲、套作)一經查實有上述情況者,除勒令退社外取消其下次報名資格
四、文字要求
本社社員作文時應堅持以下原則
1、作文內容不得與國家既定法律及中學生基本道德規范相抵觸
2、不得宣傳宗教思想或涉及暴力、血腥等消極因素
3、特別聲明:社員作文時不得使用火星文、菊花文及各種網絡用語或異形文字,不得使用任何外來語言。
4、不得在校刊網絡中發表任何政治言論
5、社員作文中所涉及任何觀點僅可代表社員個人立場,一律與本社立場無關。
五、本社以文學為中心工作,不得超出其工作范圍。
六、社員之間相互尊重,團結友愛,除學術交流方面的爭議外,不得在團隊活動中起任何爭執;若與他人意見不合時,請在團隊活動結束后私下解決。
七、本社為課外學術交流組織,社員不得因參與本社工作影響正常學習生活。
八、社員應自覺維護本社尊嚴、利益,但也嚴令禁止本社社員以本社名義侮辱其他社團,一經發現,予以開除處分。
九、本社擬每周召開一至二次社員大會,全體社員須準時參加并簽到,無故遲到早退或會上自由散漫遭點名逾三次者按自動退社處理。
十、本社參加團隊活動必須積極主動,交代的任務若無特殊情況必須完成,社員參加活動時若有事,除極特殊情況外必須由本人親自向社長或負責人提請,他人代價一律無效。
第四章社員管理
一、社員入社
1、對文學感興趣的同學,愿遵守本社制度,經本人申請由文學社考核認可;上報宣傳部后,即為文學社員。
2、社員入社填寫文學社員登記表,文學社正式將其入檔。
3、“一稿入社”(待議)既在納新考試結束后,由非本社社員自愿參加本社征文活動,社負責人從以上交作品中選出最優秀者,其作者破格成為本社社員(名額僅限每學期一名)
二、退社
1、社員退社需寫申請書說明理由,經理事會研究批準后方可,無故離社按違紀。處理
第五章組織機構
文學社由理事會及下設機構組成:
一、理事會由社長、副社長、文字總監及各部部長組成
負責人具體權限:
社長:代表文學社、全面組織社內工作
副社長:協助社長管理、統籌各項工作
文字總監:全權負責稿件審核、期刊設計及入選稿件終審
各部部長:主持各部具體工作
二、下設機構:
1、編輯部:認真審核社員來稿,并協助宣傳部進行征文選題設計,語文綜合性探究活動組織策劃等
2、總編部:負責網站及期刊美術設計及文字錄入工作
3、外聯部:負責對外交流及經費問題
4、宣傳部:負責對外宣傳及語文實踐選題策劃,組織征文及其他社內活動
三、干部考核
干部考核及換屆為每學期一次,社員可自由報名競選個職位,其中干部考核有檔案審核及能力測試組成
1、檔案審核:既根據社員檔案記錄情況進行資格審核的過程
2、能力測試:分為文學知識水平測試和述職答辯
第六章關于語文綜合探究活動
本社以定期開展語文綜合性探究為特色活動,其目的旨在提高社員語文能力及文學鑒賞水平,培養社員團隊意識及協作精神,主要有研討、座談、主題探究、作品鑒賞、文藝表演等,社員需積極參與探究活動的各個流程,并通過查找資料,鑒賞作品,論文寫作等的過程不斷提高自身語言文學能力。
第七章附則
一、本制度由文學社理事會保留最終修改解釋權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三、任何社外人員不得以本社名義開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