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為您介紹新黨章的主要內容:
概述
黨章是一個政黨為保證全黨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組織上,行動上的統一所制定的章程。一個黨的黨章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該黨的性質、指導思想、綱領任務、組織結構、組織制度,黨員的條件、權利、義務和紀律等項。通常衡量一個政黨是否成熟黨章也是關鍵因素之一。黨章是政黨的宗旨和行為規范。中國共產黨現行黨章于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于2007年10月21日通過。除總綱外共十一章五十三條。規定了黨的綱領、組織機構、組織制度、黨員的條件、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黨的紀律等項。
(一)總綱
1、什么是黨章總綱
黨章總綱是黨章的組成部分,黨章的前提和總則,即綱領、要領。泛指起領導作用的原則。黨章的總綱,是黨的最基本的政治綱領和組織綱領。
2、總綱的主要內容
(1)規定了中國共產黨的性質,最終目標。
(2)行動指南??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
(3)概括和總結了社會發展規律、中國的發展經驗及其基本要求(五個方面問題):
①人類社會發展的普通規律(普通性與特殊性)和選擇適合中國國情的發展道路。
②馬列主義理論同中國革命具體實踐相結合,創立了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形成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③我國當前所處的發展階段及其特征。
④規定了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一個中心、二個基本點)、任務和基本政策。
⑤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提出四項基本要求。
(二)黨章的具體內容(11章53條)
第一章 黨員
1、什么是黨員?
黨員:政黨的成員、黨的細胞。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有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之分。
本章對黨員的性質,申請入黨人的基本要求,黨員的義務、權利,發展黨員的基本程序、入黨宣誓,預備期黨員的教育情況,黨員的退黨、勸告退黨,自動脫黨,除名等問題作出了規定。
2、入黨誓詞與入黨誓詞的演變。
(1)入黨宣誓:表示是對黨員的要求以及黨員對黨表示自己愿意承擔的政治責任,對黨的堅定信念和為黨的事業奮斗終身的決心的一種形式。
(2)入黨誓詞:預備黨員在入黨宣誓儀式上面對黨旗宣誓的內容。
(3)入黨誓詞的演變:
①世界上最早的入黨誓詞:1847年6月世界上第一個共產黨的黨章??《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誕生,在章程中對入黨誓言作過規定,這是入黨誓詞的雛形。當時采用了19世紀歐洲非常流行的一種問答載體。其中有三個問題:a.你是否確信財產共有制的原則是真理?b.你是否愿意承擔義務,始終不渝地以言語和行動為傳播財產共有制的原理并促其在實踐中得到實現而努力?c.你是否甘愿服從同盟的決議?
②中國共產黨黨不同時期入黨誓詞的基本內涵。
紅軍時期的入黨誓詞(24字):嚴守秘密,服從紀律,犧牲個人,階級斗爭,努力革命,永不叛黨。 抗戰和解放戰爭時期的入黨誓詞:我志愿加入中國共產黨,堅決執行黨的決議,遵守黨的紀律,不怕困難,不怕犧牲,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到底。
現行的入黨誓詞:我志愿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斗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
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
1、什么是黨的組織制度?
要求黨的組織和全體黨員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辦事的組織規程。它是發揮黨的戰斗力和實現黨的任務的組織保證。
黨的組織制度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黨章規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條基本原則。 2、組織制度的具體內容。
包括黨代表和委員會的選舉,黨組織的建立,上下級組織的關系,對重大問題的決策程序和討論問題的方法。
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
1、什么是黨的中央組織?
全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按照十六大黨章規定,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由它產生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書記處、中央紀委檢查委員會、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這一章里對黨的中央組織產生、職責、任期以及相互之間的關系作出了規定。
2、全國代表大會與全國代表會議的區別。
全國代表大會是黨的立法機關、最高權力機關。正常情況下,每五年舉行一次,代表是由全體黨員選舉產生的。全國代表會議是在兩次全國代表大會之間,根據工作需要,由黨的中央委員會召集,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重大問題的會議。它的職權與全國代表大會有所不同。
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
1、什么是黨的地方組織?
黨的地方組織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黨的組織。(簡單地講省級以下,縣級以上的黨的組織) 本章對黨的地方組織的代表大會的召開,代表大會的職責等作出規定。
2、黨的地方組織與黨的地區委員會。
從黨章規定中看黨的地區委員會不是一般獨立的地方組織,它是黨的省、自治區委員會在幾個縣、自治縣、市范圍內派出的代表機關。它根據省、自治區委員會的授權、領導本地區的工作。
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
什么是黨的基層組織?
是指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中的黨的組織(包括黨委總支、支部)。
本章對基層組織組建、任期、基本任務作出了規定。
第六章 黨的干部
1、黨的干部及其本質。
黨的干部,黨的事業的骨干力量,黨政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包含各級國家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
黨的干部的本質:黨章明確規定“黨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什么是公仆,特指那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和國家的工作人員。黨的干部的本質就是人民公仆。
馬克思最早稱掌握巴黎公社權力的人為公仆。恩格斯也曾指出: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之后,必須采取堅決措施,防止國家工作人員“由社會公仆變為社會主人”。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新增了黨的干部一章,首次把人民公仆作為對干部的要求載入黨的章程。
本章對干部的本質、選拔任用標準、程序、干部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等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第七章 黨的紀律
什么是黨的紀律?
黨的紀律是一個政黨內擁有制定黨內法規權力的機關根據黨的章程制定和頒布的,運用黨紀處分的手段保障其實施的,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
黨的紀律,從它的內容和涉及的范圍來說,主要有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群眾紀律,還包括宣傳紀律、經濟紀律、保密紀律、人事紀律、外事紀律等。
本章對違紀黨員的處分的種類、處理程序作出了規定。
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
什么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
簡稱“紀檢機關”,是維護黨規黨紀和管好黨的紀律及協助黨委管好黨風的專門機關,是黨的工作的重要部門。主要包括黨的中央、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派駐紀律檢查組。
本章對紀檢機關的設置、任務及上級與下級紀檢機關的關系等作出規定。
第九章 黨組
1、什么是黨組?
黨組不是一級黨委,是上級黨的委員會在非黨組織中的派出機關。黨組成員由批準成立黨組的黨的委員會指定,黨組必須服從批準它成立的黨的委員會的領導,代表上級黨的委員會指導本機關和直屬組織內黨的工作。這是黨組的特殊性質。
2、什么是非黨組織?
是指除共產黨組織之外的其他組織。在我國這些組織包括:國家機關各部委、國務院直屬局的直屬經濟管理機構以及人民團體;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機關的廳、局以及各人民團體;州(地)縣(市)政府、人大、政協、機關和政法部門以及各人民團體。
3、黨組與黨委的區別?
(1)黨委是按照黨章規定,由全體黨員大會或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而黨組則是由批準其成立的黨委指定的。
(2)黨委可以直接接收或批準接收黨員,而黨組沒有這個權利。
(3)黨委可以直接決定或批準對黨員的紀律處分,黨組一般不能直接決定或批準黨員的紀律處分。 (4)黨委可以召開黨代會(黨員大會),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而黨組一般不能召開這些會議和選舉出席黨代表大會的代表。
(5)黨委向同級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并接受黨的上級組織的領導,而黨組則不是一級黨委,必須在批準它成立的黨委領導下工作。
4、黨組的特點。
(1)成員身份的雙重性,黨組成員一般都是有行政負責人的身份。
(2)對上負責的直接性。
(3)工作職責的專業性。
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系
1、為什么要特別提出黨和共青團的關系?
這是由共青團性質所決定的。
2、黨和共青團是什么關系?
黨章第49條規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是黨的助手和后備軍。共青團中央委員會受黨中央委員會領導。共青團的地方各級組織受同級黨的委員會的領導。同時受共青團上級組織領導(簡單地講就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
本章對共青團組織的性質、黨與共青團的關系作出了規定。
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
這一章內容是十六大黨章新增加的內容。對黨徽黨旗的顏色、圖案、性質及使用要求作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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