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猶如一顆重磅炸彈在司考界炸開了花。被譽為“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試的重大變革引起考生熱議,法律教育網司考論壇上也有學員對于能否參加司法考試以及考試通過以后能否順利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表示擔憂。
《意見》中規定了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取得國家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獲得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獲得通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眾所周知,當前國家司法考試的報考條件中關于學歷背景要求的描述是“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對比《意見》中的要求要寬泛很多,只要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就可以報考司法考試,這其中涵蓋了自考、成考(函授、業余、電大、遠程、脫產)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考生。《意見》的規定,將學歷條件限制為“全日制本科”,限制了自考和成考學歷的考生;對非法本考生添加了“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獲得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的限定條件,限制了非法本考生的報考。
那么,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會不會受《意見》影響呢?答案是否定的。政策是在一定時間內的歷史條件和國情條件下,推行的現實政策。司法考試關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執行期限截至12月31日,司法考試放寬政策尚在時效內,戶籍在放寬地區的法律類專業專科考生仍然可以報考司法考試,在此情況下對本科生報名進行限制顯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有內部消息確認,司法考試報考條件不會有大的變動,自考、成考以及非法本考生可以安心備考。根據政策的穩定性,以及《意見》中規定的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可以推知,報名政策不變的情況下,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條件也不會變動,不會出現司考論壇中學員說的“通過考試卻領不到證書”的情況。需要提醒的是,2017年發生變革的可能性極大,如果致力于通過司法考試,從事法律職業,建議狠狠抓住司法考試的機會,爭取一舉通過考試。
祝愿廣大考生復習順利,一舉通過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