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即將來臨。每次在新年開始之際,都要給企退人員調整養老金,是否出臺新的“提低縮差”政策?太原市的養老金怎么調整呢嗎,看看小編的介紹. 本人建議“提低縮差”調整方案:
一,太原市養老金水平偏高的,應原地踏步待調整。
二,太原市“提低縮差”應參照與機關事業單位同期退休人員,同職務、同職稱養老金水平,偏低的應逐步調整。三,太原市養老金差距大的應多增加,差距小的應少增加。
四,太原市爭取在2018年基本緩解養老金問題,于2000年解決好養老金問題。
養老保險繳15年與22年領取的養老金相同?
在一些地方,人社部門在落實社保法的同時,也執行了最低養老金政策,例如廣西的最低養老金為最低工資的80%,但造成了“繳費年限不一但領取養老金相同”的現象。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記者進行了調查。
“繳費年限不一但領取養老金相同”實際工作中極為少見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評估研究報告。報告提到,廣西最低養老金為最低工資的80%,如果職工一直按最低標準繳費15年,其退休后領取的有保障的最低養老金相當于持續繳費22年后得到的養老金,即個人繳費15年與22年領取的養老金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