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請休假程序,確保生產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假程序、假別、請假準核權限、請假的記錄等內容,本制度適用于所有本公司員工。
三、請休假管理制度:
、請假手續: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于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如確因急病、急事且居住地離單位較遠,確實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時,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事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和交驗有關證明,否則無請假單而未出勤者均視為曠工;員工請假期滿,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時,應于假期期滿前按規定向相關主管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準應按時上班。
、請假類別:請假分為公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停薪留職種,分為有薪假和無薪假兩種婚喪假,探親假為有薪假,其它除特殊情況規定外均執行無薪假別。
、請休假程序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為了保證制度的可查性,要求各部門請假單除交綜合部一份外,在本部門留存存根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