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與文化的交匯點 大唐電力集團公司成立一后,決定把XX作為管理,向管理要效益,我認為這是公司領導的明智之舉,對于集團公司今后的發展有著戰略性的意義。但我們的管理工作應從何抓起?什么又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我們的管理要出成績,就必須解決好這兩個問題。如果把一個企業比作一個人的話,我始終認為制度就是這個人的軀體,而文化則是他的靈魂。所以說一個企業要做好管理工作,就要建立規范的制度,還要營造積極向上的文化氛圍。 制度就是由一定的社會團體制定的,用以規范團體成員行為的準則。對于企業來講,制度的最大作用就是來實現人和人之間的分工和合作,以實現較高的經濟與社會效益。圍是一個老的國企,很多規章制度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的影子,這些老的框框在幾十前起過非常重要的作用,推動過圍的發展。但是現在這些制度落后了,特別是與現代企業制度筆更是落后了,主要的表現就是既不能調動人的積極性,又造成整個的勞動生產率低下,這樣的制度束縛了我們發展的步伐,照這個制度實行,遲早有一天我們會被市場所淘汰掉。所以說我們的當務之急是建立起適合現代企業發展的機制,解放各個層次職工的思想,激勵他們的干勁,還要讓職工有一種緊迫感,確實的做到人人干事,天天進步。其次是通過制度的改變,改變圍職工的意識,讓能者多勞,多勞多得,起到提高全員勞動生產率的作用。當然,一套成型合理、公正公平的制度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夠建立的,但只要圍按照這個正確的思路發展下去,肯定會有希望的。 好的制度有了,是不是企業就一定能取得成功呢?我的回答是:不一定。舉個簡單的例子:圍的大部分部門都有“禁止吸煙”的標語,但是大家讀不吸煙了嗎?沒有。是吸煙對我們廠真的沒有一點危害嗎?恰恰相反,危害還很大。反過來想一想,如果大家都在吸煙前想想吸煙對電廠運行所造成的嚴重后果,即便沒有“禁止吸煙”的標語,大家也不會吸煙。從這件事上我們可以看到,具體的條例可以規范人的行為,但它又有很大的局限性,在這里似乎有一種隱形的東西在起作用,這就是下面要講到的“文化”。有的事情很奇怪,一個企業匯聚了頂尖的人才,建立了完善的制度,結果不但沒能制造出好的產品,卻上演了慘烈的爭斗。其實這也很好解釋,缺乏凝聚力和團結精神的企業充其量是“一盤散沙”,人才越多內耗越嚴重,就會越快走向衰敗。制度是硬件,文化就是軟件,沒有正確的安裝軟件,在高檔的硬件也是一堆廢鐵。所以說圍在建立全新的企業制度時,必須把它建立在以“積極友愛”“合作誠信”為重要內容的文化基礎之上,讓企業與員工之間,員工個體之間形成一種相互信任,相互促進的風氣。并通過對好的企業文化的繼承與創新,弘揚和建設好的價值觀,以達到企業與員工同進步,同發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