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執教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學校的規章制度,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言行。
、爭做服務型教師,確立教育服務理念,兌現優質服務承諾,贏得學生和激的滿意。
、爭做學習型教師,確立終身學習理念,自學筆記萬字以上。
、爭做創新型教師,在工作上具有創新精神。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該項不得分:違背四項基本原則;宣傳歪理邪說或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利用網絡媒體等方式散布違反國家法規政策的言論;不遵守信訪條例,擅自越級上訪的;違背學校制定的學習規則的等。
二、敬業愛崗
、熱愛本職工作,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學校認可。
、全面履行相應的教師職務職責,學校認可。
、服從分配,認真工作,工作量飽滿。
、在教學工作中,堅持既教書,又育人,注重德育滲透。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該項不得分:曠工誤課的;上課時會客;擅離課堂或其他相關教育教學活動場所的;聽任學生錯誤言行或遇(險)難而不作為的;出現責任事故的等。
三、熱愛學生
、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地對待學生,不侵害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和學校認可。
、執行家校聯系、家訪制度,掌握一套與激交流溝通的方式和策略,有效果。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該項不得分:體罰、變相體罰、辱罵、歧視學生的;與在籍學生談戀愛或調戲騷擾、猥褻奸污女生的;公開與學生激吵嚷打鬧的等。
四、廉潔從教
、關心尊重同事,團結協作,顧全大局,維護集體和諧、奮進、向上的局面,學校認可。
、自尊自愛,廉潔從教,不搞“學錢交易”。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該項不得分:在校有無理取鬧、拉幫結派、誹謗誣陷、打罵、傷害、威脅、侮辱他人的;亂辦班或聯系學生參與亂辦班;向學生及激收費;向學生推銷商品或強制學生訂購教學輔導資料、購買保險等;向學生和激索要財物等以教謀私行為;在上班時間從事經商(含參與親友經商)等活動;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他人的學術及科研成果;徇私舞弊;涉黃、涉賭、涉毒。
五、為人師表
、使用禮貌用語,堅持用普通話教學,課上教學行為文明規范。
、在學校衣著整潔得體,儀態規范自然。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該項不得分:在校穿過短、透、露的衣服;染黃、紅、綠等怪異發色及留長須怪發;衣冠不整,穿拖鞋到課堂或其他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場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接聽、撥打電話及吸煙;飲酒后上課、失態、誤事、鬧事等;上課遲到、早退、坐著講課、打瞌睡或看無關書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