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管理,改善市容環境衛生面貌,營造整潔、有序、文明、優美、和諧的城市環境,完善考核獎懲辦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特制定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一)城市管理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
(二)城區各路段責任區責任單位;
(三)城區“門前三包”責任單位。
二、考核辦法
(一)市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城市管理日常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評比。
(二)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采取定期和隨機考核相結合,對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和路段責任單位,每月將考核情況匯總,打分,每月兌現一次。
(三)建立考核制度:市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城管辦”)每周進行巡查,對照考核細則量化打分。另外,對市民投訴和群眾反映強烈的“臟亂差”問題進行核實,確屬責任單位工作不及時的,每次在當月考核得分中扣分;城管辦送達整改通知書時限內未整改的,每次在當月考核得分中扣分;被電視臺曝光時限內未整改的,每次在當月考核得分中扣分;城管辦布置的工作任務不落實或落實不好的,每次在當月考核得分中扣分。責任單位工作效果明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好的加.分,受到市領導肯定和群眾贊揚的加分。
(四)落實獎懲制度。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路段責任單位每月考核成績在分以上為優秀單位,—分為良好單位,—分為合格單位,分以下為不合格單位。每月獎懲兌現一次,對優秀單位通報表揚,對不合格單位一次給予通報批評,其主要領導在市四套班子領導例會上作表態發言;連續二次不合格單位給予黃牌警告;連續三次不合格單位主要負責人誡免談話。
(五)“門前三包”工作情況由市城管辦定期和不定期進行督促檢查,每月對各責任單位進行評比,排名后三位的單位,在單位醒目位置懸掛黃牌,以示警告。對責任單位未落實人員上街巡查的、三包工作未到位的,由城管辦對該責任單位進行處罰(處罰標準見責任狀三條,罰金由財政統一代扣。)
三、考核標準
(一)城市管理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考核標準
、環境衛生考核標準(市容局)
①主要街道路面整潔,做到“五無”:無紙屑、無煙頭、無果皮、無磚石、無人畜糞。清掃不及時,不符要求每處扣分。(分)
②收集、轉運垃圾的車輛完好、整潔,覆蓋封閉運輸,無拋灑滴漏污染路面。不符要求每次扣分。(分)
③垃圾中轉點密閉或半密閉,且周圍整潔,暴露垃圾點必須日產日清日運。不符要求每處扣分。(分)
④果皮箱完好整潔。破損一個維修或更換不及時的扣分,果皮箱垃圾爆滿及周圍不干凈,每處扣分。(分)
⑤及時清除運輸車輛拋灑的垃圾、渣土、河沙、石料、燃煤等污染物及內河垃圾、漂浮物。未清除一次扣分。(分)
⑥公廁標識齊全,設施完好,專人管理保潔,定期消毒,地面、蹲臺面、小便池干凈,無蚊蠅、無亂張貼、無亂涂寫。不符要求每處扣分。(分)
⑦綠化養護好,保證公綠地、綠化帶、花壇等整潔美觀、無雜草、無雜物、無垃圾。不符要求每處扣分。(分)
⑧加強戶外廣告管理,確保廣告招牌整潔美觀,主要街道無亂掛橫幅、無亂張貼、無亂涂寫。不符要求每處扣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