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總則
一條 為加強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以下簡稱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和促進各項事業發展,制定本辦法。?
二條 行政事業資產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行政事業資產的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三條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 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使用;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并監督其實現保值增值。?
四條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產權的登記、界定、變動和糾紛的調處;資產的使用、處置、評估、統計報告和監督;向同級財政通報情況等。?
五條 國家對行政事業資產的管理,堅持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六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是政府專司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機構。中央和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本級政府管轄的行政事業資產施行綜合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會同財政部門制定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規章 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行政事業資產的產權登記,清查統計,資產評估,糾紛調處;并會同財政部門對產權變動、資產處置進行審批;?
(四)會同財政部門對用于經營性資產的審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監管工作;?(五)向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和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工作。?
七條 各主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統一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二)負責制定本部門的資產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本部門的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規定權限范圍內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的審批;?
(五)負責本部門用于經營性資產的審核和實現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八條 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統一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資產實施具體管理。主要職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