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議至少每半召開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議由社區黨支部負責組織召集。鎮包社區領導協助召集。
()參加會議的人員有駐社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本社區黨支部委員、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鎮包社區領導、某委組織部聯絡員等。也可邀請包社區某級領導參加。
()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傳達上級有關社區黨建工作會議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社區黨建工作的各項任務,協商解決社區建設、管理、服務等重要事項。
()會議有關議題由社區黨支部負責,提前通知參加會議人員,以便會上討論和發表意見。
()駐區單位要根據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會前準備。如不能參加,須向鎮包社區領導請假。
()各駐區單位要堅決落實會議精神和各項決議,積極參與社區舉辦的各種活動,全面加強社區建設。
()社區黨支部負責監督檢查會議精神落實情況,并把落實結果報上級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