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規范中小學收費行為保證義務教育目標的順利實施,特作如下規定:
、在全某各中小學校實行《交費明白卡》制度。所有收費項目均要納入《交費明白卡》內,并經某糾風辦、某教育局嚴格審核。除《交費明白卡》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外,嚴禁任何單位、個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違者給予學校主要領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任教師停職待崗。造成集體越級上訪或被上級新聞部門曝光的,視情節給予學校主要領導嚴重警告、留黨察看、撤職處分。
、學校領導、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取消一至兩內評優、晉級和評定職稱的資格。
()以教學需要為名組織統一訂購規定教材以外練習冊、輔導書、參考資料的;
()在校內、校外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的;
()有償向社會辦的各類輔導班、興趣班、特長班、實驗班、文化補習班等介紹學生的;
()在社會辦的各類輔導班、興趣班、特長班、提高班、實驗班、文化補習班等兼課的;
、學校領導、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記大過、撤職處分。
()義務教育階段收取擇校費的;
()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仍在收取的;
()強迫學生購買學習用品、生活用品的;
()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與社會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活動收費的。
、本規定適用于尚志某轄區內所有中小學校。
、本規定由某糾風辦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