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臨時工的管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獎優罰差,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辦公室工作健康、高效、規范開展,根據《××檢察分院機關辦公室工作制度》及分院相關制度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臨時工指辦公室臨時聘用工作人員,包括打字員、保潔員。臨時工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二、遵從辦公室規定的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嚴格按照時間要求準時完成,不得拖延、積壓。對交辦的臨時工作能夠認真負責按時完成。
三、聽從安排,服從指揮,服從管理。遵守分院和辦公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嚴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按照辦事、辦文規則執行。
五、愛護公財產,不浪費,不化公為私。因過失或故意使單位遭受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六、注意品德修養,戒除不良嗜好。舉止文明禮貌,待人接物態度謙和,熱情大方,不做有損單位形象的言行,維護單位良好形象。
七、盡忠職守,保守工作秘密。
八、薪酬:實行月薪制。按照分院財務規定每月定期發放工資。
實行績效工資。每月進行考核打分,按照辦公室臨時工考核辦法執行,分為合格,得分在分發放全額工資;低于分,每低分扣發元;高于分,每高分獎發元工資。
九、未盡事項按照分院相關制度執行。本規定從XX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