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椐據校領導的指示,負責起草全校性工作計劃、報告、總結、決議和起草或審核以學校名義上報下發的公函文件及其他有關材料。
二、協助校領導安排校黨委及其常委會、校長辦公會、黨政聯席會、中層干部會和組織全校性的會議及重要活動,并做好會議記錄。
三、協助校領導了解、檢查學校黨群、行政各部門對上級和學校訴指示、會議決議、工作計劃等的貫徹執行情況,并提出建議和意見。
四、根據校領導的指示,負責組織、協調校內有關單位、部門同承擔的綜合性工作。
五、在校領導授權范圍內,負責協調學校日常綜合性黨政事務,以及處理校內有關突發事件。
六、協助各單位、部門草擬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提請校黨委及其常委會,校長辦公會討論批準,頒發執行。
七、負責機要收發、傳閱、借閱、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印信管理工作。
八、負責學校信息工作,組織編寫學校《鑒》、《大事記》編發《情況通報》和《領導參閱》。
九、負責學校作息時間的調整,節假日的放假安排以及節假日、特殊時期的值班安排。
十、負責學校黨政工作方面的接待和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校綜合統計工作。
十二、負責檔案館工作。
十三、負責居委會工作。
十四、負責學校文印室的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學校機關辦公用房調整和會議室的管理及使用。
十六、負責學校董事會秘書處工作和校友會聯絡工作。
十七、負責學校招待費、行政用車費、行政辦公費、通訊費、機關差旅費的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學校內部收費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學校校務公開工作。
二十、做好為領導和基層服務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