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內監督的目的是:
保證黨員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二、黨內監督主要內容是:
(一)能否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支行組織的決議,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維護黨中央的權威。
(二)能否參加黨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三)能否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實行民主科學決策。
(四)能否堅持實事求是原則,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五)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領導干部能否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六)能否堅持干部隊伍革命化、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及有關規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潔自律,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八)能否堅持原則,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三、實施監督的主要辦法:
(一)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并向全體黨員通報,黨組成員參加行內黨組織生活情況,應向上級黨委織報告。
(二)督促行內黨組成員定期開好民主生活會。會前,收集黨員、群眾對黨組成員的意見,如實轉告本人或者在會上報告;會后,監督黨組成員根據黨內外群眾提出的主要意見進行整改,并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三)了解并掌握黨員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及時向行黨組織反映,對于群眾意見較大的黨員干部,要及時談話提醒,問題嚴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查處違紀行為。
(四)每至少召開一次全社黨員干部大會,聽取主任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五)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六)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社內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