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與公司簽訂了一以上(含一)期限勞動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滿一以上的員工,均可享受休假。
、臨時勞務人員、內退人員、無崗人員、下崗人員、調出人員(包括正在辦理調動手續的人員)不享受休假。
、凡一內病、事、產、工傷假累計超過天者,不享受當的休假。
二、休假時間
、在公司工作滿一后,每可有天的休假,而后工作限每增加則增加天的休假,最多增至天。
若上半滿足工作限的,本可安排休假;下半滿足工作限的,次開始安排休假。
、員工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三、批準程序:
員工一次性休休假應執行既定的休假計劃,需提前申請并得到核準。員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內的,需提前一天獲得直接上級批準;三天以內的,需提前三天獲得直接上級和本部門經理批準;七天以內的,需提前七天請準,經直接上級報本部門經理核準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內的,需提前一個月請準,經直接上級報本部門經理核準,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四、具體規定:
、考慮到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各部門應根據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在不增加編制和人員、確保工作(生產)任務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門員工的休假計劃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計劃期內確實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度內調整休假計劃。
、各部門應嚴格休假管理制度,嚴格考勤。公司將不定期抽查考勤情況,抽查結果將在全公司范圍內通報。如抽查發現有員工沒有履行規定的請休假手續擅自休假、或者雖然提前告知了相關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時提供請休假證據的,視同曠工處理。
、休假最少應以小時為單位使用,不足小時的以小時計,超出小時的按實際休假時間計。
、休假期間,基本(協議)工資和貢獻工資照發。
、員工上度沒有休完的休假截止到下度一季度末。過期作廢。
、本辦法自XX月日起執行。
、本辦法解釋權屬于公司人事薪資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