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范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每月份,學校制訂出二財務開支預算,每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每的開支,不得超出當的收入。
、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準,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審批權限
()開支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審批;
()開支元以上,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開支元以上,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開支元以上,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開支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通過。
、審批程序
()元以內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后由校長簽字報銷;
()元以上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后由校長審批后報銷。
()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帳,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出納員或會計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并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后,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并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日期)。費用由出納員每月支付一次,并帶會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后。先斬后奏者,一紀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差旅費的管理
()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出差地區車船費報
銷標準住宿費報銷標準生活費報銷標準備 注
本區內裾實報銷元以內元在城區每天報銷交通費元。
某內裾實報銷元以內元每天報銷交通費元。
某外一般地區裾實報銷元以內元每天報銷交通費元,火車限硬席、硬座,船三等倉以上,飛機由學校研究重嚴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