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印章是公文的重要內容之一,公文只有用印后才能生效,各單位(部門)應嚴肅認真地做好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二條各院(部)和處級單位、部門的印章以及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的印章,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刻制、頒發、啟用、回收、銷毀。刻制印章,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三條各單位(部門)應加強印章管理,嚴禁偽造、刻改印章。使用印章必須嚴格審批手續,不得亂用、濫用印章,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有關法令和規定追究責任。
四條各單位(部門)印章的使用范圍,應根據各自的職權范圍來確定,不得超越權限使用。
五條機構調整、印章磨損等原因需刻制印章,要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辦公室審簽并開具介紹信,到指定刻制單位刻制。
六條“武漢工程大學”,和“中武漢工程大學委員會”印章,用于對外聯系工作、向上級機關報送公文、報表和以學校名義下發的各種文件及學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使用校級印章需經院(部)、處領導核簽后,到學校辦公室用印。使用校領導名章須經領導本人同意后到學校辦公室用章。涉及重要問題的文件用印需經主管校領導或學校辦公室主任核批,登記后用印。登記簿應妥善保管,備查。
七條“武漢工程大學”鋼印,由學校辦公室保管,用于教職工的工作證、退休證、學生的學生證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結業、肄業證書的騎縫印。使用時,由各職能部門核準總數、統一簽字后,指定專人到學校辦公室統一用印。其他證件一般不使用鋼印。
八條職稱評聘材料、工資福利待遇以及出具家庭情況、進修學習證明等由人事處用印;職工水電、住房情況證明由資產與后勤管理處用印;辦理臨時居住證、集體戶口、邊境證以及本院師生員工自行車牌照等由保衛處用印;學生就業推薦及有關協議由招生與畢業生工作處用印;申報科研項目、經費、成果鑒定、科研成果登記、評獎材料等必須經科技處審核同意后統一到學校辦公室用印;重大技術合同的協議,需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后方可用印,各單位(部門)自行用印不能代表學校;在校學生成績證明由教務處用印,已畢業學生需出示成績證明的到學校辦公室用印;教職工獨生子女證明由計劃生育辦公室用印。
九條全校師生員工領取郵件等需加蓋公章者,原則上由各單位蓋章,如確需加蓋學校印章,必須由本人所在單位(部門)出具證明、方可辦理。
十條全校各院(部)、處級單位(部門)的印章。應由專人保管。用于以本單位(部門)名義向學校報送的請示、報告和在本院(部)、處內下發各種資料以及本院(部)學生注冊,或在校內下發有關業務事項通知以及對外聯系一般業務事宜等。
十一條學校辦公室建立新舊印模檔案,新刻制印章須到學校辦公室備案后,方可啟用,同時舊印章交到學校辦公室統一封存、銷毀,不得自行處理。
十二條介紹信用印,設立存根,不得在空白介紹信上用印。
十三條用印力求端正、清晰,模糊不清的無效,印章位置要騎蓋日,不壓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