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科對干部職工每至少進行兩次用電、防火教育,對重點防火部位每季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二、消防器材要擺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員要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三、辦公樓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個人物品,辦公樓內走廊、樓梯口不準擺放物品,以保證樓梯暢通。四、不準隨地扔煙頭、火柴桿,下班前關閉電源。五、不準私接電源和擅自使用電爐子、電暖氣、電水壺等電器設備,如發現電器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維修。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將按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相應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