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工作作息時間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晨會(早自習):按照學校課程表上的安排,由早上一節課的任課教師負責;
、課間操活動時間:晴天學校組織做操則由上午二節課的任課教師負責;
雨天學校不組織做操,則由值周人員負責;
、中午放學:由上午四節課任課教師組織集合排隊有序走出校門;
、班班有歌聲活動課:由下午一節課任課教師按照學校相關要求組織負責;
、下午放學:由下午最后一節課任課教師負責組織本班學生排隊護送出校門;
、課外活動和夕會:由下午最后一節課任課教師或班主任負責。(下午最后一節課下課到夕會,包括夕會時間。)
、課間休息活動時間:由本區域值周人員負責;
、夕會至閉門時段:由最后一節課任課教師、輔導教師、班主任、本區域值周人員、門衛負責,根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產生的緣由情況確定所負責任的主次;
、開門至晨會時段:由門衛、值周人員負責。
(說明:上述所涉及課時時段和任課教師均是指事發所在班級課程安排而定,以“學校課程表”作為界定的依據。)
一、室內課堂教學
、樹立“學生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上課教師要加強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嚴禁學生在課堂上隨意下位、追逐打等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班應在班主任的指導下安排學生專人考勤,嚴格核實學生異常缺勤情況,并向班主任匯報,問題嚴重班主任不能獨立處理須及時報值周行政領導進行協調處理。
、各任課教師應有所任課班級學生花名冊,進班上課時先清點、記載學生到班情況,一旦發生異常缺勤情況要迅速匯報。
、在教學過程中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密切觀察、掌握學生在課堂上的動向;制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杜絕學生由于打架、斗毆而產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圓規、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教學過程中要關心學生,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學生,尊重學生人格,避免諷刺、挖苦、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杜絕由于教育不當而導致學生出現的安全問題。
、在教學中教師必須堅守崗位,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開教室,不發生課內意外傷害事件。因離崗而引發的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離開課堂任課教師要嚴格核實后方可批準,課后要及時向班主任通報情況。因工作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下課鈴響后最遲兩分鐘內,結束上課,以免拖堂影響學生上廁所、活動和做好下節課準備工作。因拖堂造成學生爭先恐后上廁所和下樓梯擁擠而發生安全事故的,教師負全部責任。
、調課必須通過教務處,由于私自調課造成空堂而導致安全事故的,調課雙方負全部責任。
、如因工作不力失職,在課堂發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負相應責任,并與教師績效獎考核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