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迅速、準確、全面的掌握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規定》(國務院號令)、《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國辦發[XX]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對全局公路系統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報告程序制度規定如下:
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單位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應按下列情況分別上報。
、發生死亡事故,應在發生事故后小時內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立即報告管理局,在報告的同時,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監督科每月統一上報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
二、事故報告包括的主要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事故發生原因;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人。
三、事故報告之后,要跟蹤事故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直到處理完畢。最后,還要回頭檢查。
四、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制定出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報告渠道暢通。事故報告力求及時、準確。對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遲延不報的,由局安委會對有關單位進行通報,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