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述職的主要內容
(一)理論學習情況;
(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
(三)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四)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績和經驗);
(五)存在問題及今后努力方向。
二、述廉的主要內容
(一)述廉的內容以《中國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中中央和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中國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及中央、省、市關于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其他要求與規定為基本依據,結合本人分管工作,檢查報告以下內容:
、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規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黨風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辦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存在的問題;
、度的工作打算和改進的措施。
(二)個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紀律的情況。
、貫徹執行《中國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情況;
、執行收入申報和收受禮品禮金登記制度情況;
、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
、參加黨內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情況;
、本部門群眾要求說明的有關廉政方面的情況。
三、述職述廉的要求
、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每進行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底或次初,與部門度工作總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度干部考核以及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結合進行。
、述職述廉應采取召開一定范圍的會議,由領導干部宣讀述職述廉報告的形式進行,并組織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
、述職述廉工作由公司黨支部領導,綜合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
、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時,應邀請下屬事業單位、黨員代表、群眾代表參加。
、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前要認真學習對照廉潔自律各項規定,采取多種形式,充分聽取干部群眾的意見堅持實事求是,應如實撰寫本人的述職述廉報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睜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祥實具體,避免空洞泛論或等同于工作總結。
、黨組每要對述職述廉的情況進行一次綜合分析,述職述廉的結果,要作為對干部考核、獎懲和選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據。
、領導干部的述職述廉報告、民主測評的情況以及對有關問題調查處理的結論性材料,按有關規定分別收入領導干部的考察工作檔案、廉政檔案。
、對述職述廉中隱瞞、回避重要情況,民主測評中群眾意見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況的領導干部,黨組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視情節輕重,對其實行談話提醒,進行組織處理或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構成違紀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述職述廉后要進行民主測評。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的測評優稱率低于%的,要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低于%的,要根據考核情況予以調離、停職檢查等組織處理;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的,要建議上級部門對其以免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