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市政公用局"與民貼心、待民熱心、讓民舒心"的"三心"服務理念,加強內部管理,強化社會監督,不斷提高對外服務水平,提升用戶對公用事業收費服務中心品牌化服務的社會滿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務內容
、負責自來水、燃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用戶的抄表收費工作。
、收取燃氣保險費、xx熱電集團和泰能熱電公司用戶的供熱費。
、協助做好自來水、燃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等業務政策、法規知識的宣傳工作。
二、服務標準
、嚴格執行《xx市城市供水條例》和《xx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抄收服務規范,態度和藹,語言文明,著裝統一,掛牌服務,行為規范,妥善處理抄收問題。
、抄收員應嚴格按照營業站制定的月《抄表計劃進度表》
進行抄表收費工作,提前三天張貼《抄表通知》。用戶不在無法入戶抄表,抄收員應在三日內進行抄收回頭表工作。
、積極開展便民利民服務活動,開展進社區訪客戶等公益宣傳服務活動。
三、服務承諾
xx市公用事業收費服務中心在對外服務過程中,確因單位及員工自身原因給用戶造成誤解、不滿的,須向用戶賠禮道歉,并按《xx市公用事業收費服務中心對外服務獎懲辦法》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投訴監督
(一)對違背上述承諾的,可撥打xx市公用事業收費服務中心或xx市市政公用局熱線電話反映或投訴。
xx市公用事業收費服務中心客戶服務部電話:
xxx(周一至周五 :-:)
xx市市政公用局熱線電話:(小時服務)
(二)對不涉及三方認定的服務責任投訴,在接到投訴后小時內聯系用戶進行溝通,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并回復用戶。
(三)xx市市政公用局設立社會服務責任承諾制度監督辦公室(設在局紀委監察室),負責投訴處理的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