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儀器室。
二、儀器應及時請購(或領取)、驗收、登帳。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二級賬冊相符和賬冊實物相符。
三、儀器按分類編號,定室、定櫥、定位存放,布局規范、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四、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使用儀器通知單》,便于準備。使用完畢,應進行清理并及時歸還、注銷。外單位或個人借用一律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五、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應及時查明并予登記。學生實驗因違章操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壞,除做出檢討外,并酌情賠償。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如有損壞的照價賠償
六、儀器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同時做好防銹、防腐、防塵、防霉等工作,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報損報廢儀器要嚴格按審批手續辦理。
七、儀管員應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開學校,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由教導處、總務處派人監督,既要點清數量,也要檢查質量。
八、完善保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實驗使用儀器通知單、實驗記載表等有關檔案資料。
九、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柜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