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則
一條 為搞好酒店經營管理,管好財產,延長財產使用限,嚴防物資積壓和鋪張浪費,充分發揮財產的效能,必須加強財產管理,獲得最好的效果。堅持勤儉辦酒店的原則,堅持積累資金,擴大再生產原則。
二條 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財產劃分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 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購入作為流動資金占用,領用時作費用列表。
. 搞好財產管理,必須嚴格控制財產請購計劃的審批,以及具體的采購、驗收、入庫、領發、保管、維修、保養、賠償、報損等手續。
. 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使用部門實行定額管理,各項財產按“統一名稱”統一分類編號設置賬、賬卡。分級管理,定期復查、核對,要求賬、卡、物相符。
三條 酒店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財產管理制度,愛護酒店財產,使酒店財產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 各部門(班組)按著“物物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的原則,辦理財產驗收,領用等手續,妥善保管,節約使用,及時維修和保養。
. 要獎懲分明,對一貫愛護酒店財產,認真執行制度者給予表揚與獎勵,對于保管不善,違反制度無故損壞酒店財產者,要給予批評、教育,以至賠償經濟損失,極其嚴重者要受到有關行政處分。
一節 財產的劃分
四條 固定資產:由酒店貸款購置或按規定標準合格轉入使用的財產為固定資產。
. 單位價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限在一以上的財產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然低于規定標準,但為酒店營業的主要財產(沙發、沙發床、地毯等)也應視為固定資產。
. 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開的附屬設備,單位價值雖然低于規定標準,但也應一律列入固定資產。
五條 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動資金購置的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經營用具為低值易耗品。
. 單位價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開業前領用的作為開辦費處理,開業后領用的作為待攤費用在一內攤銷。
. 消耗物品:為酒店經營活動中所必需用的物資,如修繕材料、賓客用品、衛生用品、事務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處理方法同上。
六條 基建材料及設備:凡是專為工程項目購置的原材料及設備皆屬此類。必須專門保管與核算。
七條 廢舊物資:為酒店已經確定報廢的各類財產。
. 此類物品包括廢的棉織品、機電設備、各種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資,以及由機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來尚能使用的舊零配件,隨運物資的完整包裝物和各種廢舊材料。
. 此類物品報損時,須開列“報損單”,經批準后做財務處理,憑報損單交庫房入賬保管,并在報損物上蓋上報廢印章,一般不再發放。個別物品需要利用時,要開出庫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到庫房領取。此類物品處理時,需列清單報酒店財務負責人。在店務會上批準后執行。
八條 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贈送的禮品、客人遺失(不能歸還者)物品、揀拾物品、退還贓物等。此類物品一律交庫房驗收并保管,開列清單,一份庫房登記,一份交各單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隱瞞不交或私自留用,個別物品,部門或班組需用時須經過經理批準并辦手續到庫房領取,轉入零星物品帳戶處理。屬于規定應上繳者,要造表上繳,屬于本單位可以處理的也要造表,經店務會議討論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