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國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作用,從制度上規范機關黨建工作,完成市委、市直機關黨工委確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特制定市委黨校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
二條按照市委提出的“建立健全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形成黨委統一領導,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機關黨委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的要求,全面加強黨校機關黨的建設,為爭創一流黨校,充分發揮“三個陣地、一個熔爐”的作用,提供強有力的思想和組織保障。
三條機關黨建工作由校委統一領導,機關黨委負責,堅持從嚴治黨的方針,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各級領導干部實行“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黨建工作與教學、科研、管理、后勤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二章 責任內容
四條 校委切實把機關黨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機關黨委的工作匯報,適時提出指導性意見;充分發揮機關黨委在黨建工作中的作用,吸收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列席校委有關會議,參與有關工作的研究和領導;幫助解決黨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保障黨建活動經費的落實;支持機關黨委履行職責,督促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執行機關黨委的決議。
五條常務副校、院長對全校黨的工作負總責,切實擔負起機關黨建工作一責任人的職責,抓黨建,帶隊伍,促工作。每至少2次聽取機關黨委的工作匯報,并根據黨校工作的特點和市委有關部門的部署,適時提出工作要求,對機關黨委提交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及時幫助解決;支持機關黨委參與校委管理的干部的考核、任免和民主評議,聽取機關黨委負責同志的意見。校委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建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六條校委每至少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理論學習中心組每月集中學習一次;校委成員每月至少參加一次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機關黨委在召開重要會議、部署重要工作和組織重大活動之前,要及時向校委報告,取得校委的指導和支持。
七條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在校委的領導下,主持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抓好機關黨委決議、重大活動和具體工作的落實。堅持經常深入各支部調查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指導支部做好工作。對黨員隊伍中反映出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校委匯報,并提出工作建議。認真完成市委有關部門、校委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八條 機關黨委成員要堅持《機關黨委委員聯系支部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時,要積極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
九條機關黨委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堅持初制定的工作計劃,半、終進行檢查總結;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機關黨委會,報告、部署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支部書記會,分析一次黨員隊伍、干部職工隊伍的思想狀況;每至少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及時向市直機關黨工委、校委報告工作。
十條機關黨委要加強對群團組織的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的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在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