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思想
紀律作風和隊伍建設(分)
(一)認真落實政治和業務學習制度,積極參加全院組織開展的思想教育和創建活動,按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及時上報各種學習材料。(分)
()對每周五的政治和業務學習制度堅持不夠,組織不力的扣分,沒有制訂學習計劃、學習重點不明確的扣分,效果不顯著的扣分。
()對開展的思想教育和創建活動重視不夠,敷衍了事,強調客觀,拖拉滯后,影響全院該項活動正常進行的每次扣分,受到黨組或主管領導批評的扣分。
()上報材料應付差事,不符合要求的,不按時上報材料的每次扣分,完成不認真的每次扣分。
(二)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自覺遵守《法官職業道德》,保持隊伍清正廉潔。(分)
()因違反制度或紀律,受到院黨組誡免談話的,每人次扣分;受到院黨組通報批評的每人次扣分;受到警告處分的每人次扣分;受到記過處分的每人次扣分。
()庭長與干警廉政談話每半一次,少一次扣分,沒有記錄的扣分。
(三)日常工作管理有序,環境整潔,注重禮儀,文明接待,熱情服務,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分)
()辦公場所和審判法庭衛生差,物品擺放零亂,被督查一次扣分;違反安全規定,發生文件卷宗材料丟失或失密一次扣分;泄露審判秘密一次扣分。
()對待當事人生、冷、硬、橫,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扣分。
()對待當事人生、冷、硬、橫,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扣分。
二、業務工作職責(分)
(一)積極為審判工作服務,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分)
()行動遲緩、服務跟不上,協調關系差、辦事不力,造成差錯或失誤的扣分;影響本院聲譽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扣分。
()交辦的任務未完成扣分,出現差錯或失誤扣分。
(二)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做好辦公、審判大樓、地下車庫的安全保衛工作。(分)
()安全保衛無制度,值班無安排,人員未落實,消防措施不到位扣分;發生失盜的扣分;發生火災或水災的扣分,造成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后果的扣分。
()警衛人員擅自脫崗的扣分;在值班室或辦公樓內留宿無關人員的扣分。
(三)做好公物、公設施的管理維護和使用工作。(分)
()公物未進行登記造冊的扣分;干警工作調整后公物交接不清的扣分。
()因管理不善造成公物損壞的扣分;丟失的扣分。
()局域網、電腦、復印設備及樓內水電設施由專人管理,因管理不善,發生故障影響正常工作的扣分,造成嚴重損失的扣—分;對出現的故障未及時維護或排除的扣分。
(四)做好財務管理工作。(分)
()帳目清楚,帳物相符,違反財務規定一次扣分;被審計或財政部門處罰或通報批評的扣—分。
()未經批準,私自向他人借用公款的扣分;不經審批報銷發票的扣分;訴訟收費、案款管理出現差錯的扣分;票據管理出現混亂的扣分。
(五)檔案管理規范有序,歸檔及時,安全保密,措施妥當。(分)
()未經審批擅自調閱檔案的扣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分。
()未按時完成檔案材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的扣分;檔案管理未輸入微機管理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