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籌備階段的工作及程序
、在社區黨總支(支部)任期屆滿之前,召開總支(支部)委員會研究召開黨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包括是否按期進行換屆選舉,提出換屆選舉籌備工作的初步意見等。
、再次召開社區黨總支(支部)委員會,對召開黨代表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代表名額、構成比例、分配原則、產生辦法,社區黨總支(黨委、支部)委員會的組成名額、書記、副書記職數等提出原則性意見并向街道黨工委溝通;研究黨代表大會籌備工作有關事宜(一般可成立黨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黨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的具體事宜。領導小組下可設代表選舉工作小組、人事安排工作小組、文件起草工作小組、會務組、宣傳組等工作機構);起草《關于召開黨代表大會的決議》(草案)及其說明。
、召開社區黨總支(支部)委員會議討論《關于召開黨代表大會的決議》(草案)及其說明;起草向街道黨工委的《關于召開中國產黨xxxxx次黨代表大會的請示》。
、召開社區黨總支(支部)委員會議,討論關于召開中國產黨xxxxx次代表大會的決議》及其說明,并表決通過《決議》。以社區黨總支(支部)委員會名義向街道黨工委呈報《關于召開中國產黨xxxxx次黨代表大會的請示》。
、《關于召開中國產黨xxxxx次黨代表大會的請示》獲得街道黨工委批準后,召開代表選舉工作會議。會議的主要內容是:研究確定代表名額分配方案,布置代表選舉工作并提出要求,討論關于黨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草案)。
會后,應及時將關于黨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發給所屬各支部或黨小組。
、指導選舉單位做好選舉代表的工作。主要是:指導選舉單位按照分配的名額和規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聽取選舉單位匯報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提名和考察確定情況;審批選舉單位報送的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并指導選舉單位選舉產生代表。
、社區黨總支(黨委、支部)委員會對代表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是:代表的產生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選舉單位對群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有關代表選舉工作和代表資格問題的查實情況。
代表資格經初步審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對選舉單位的代表選舉結果作出批復。
、社區黨總支(黨委、支部)委員會組織推薦下屆黨的委員會候選人初步人選,并組織考察組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下屆社區黨總支(黨委、支部)委員會候選人預備人選。并及時報請上級黨委派人考察。
、向街道黨工委呈報關于下屆社區黨總支(黨委、支部)委員會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及有關材料。
、起草黨代表大會有關文件。主要是:起草社區黨總支(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草案)及有關決議(草案);起草關于黨費收繳和使用情況的報告;起草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草案);編制代表名冊,提出代表編團(組)的意見;起草關于人事安排意見的說明;編制社區黨總支(黨委、支部)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預備名單和登記表;起草大會選舉辦法(草案);起草大會及主席團會議的主持詞和領導講話;編制黨代表大會日程(草案),等等。
、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主要內容是:制定召開黨代表大會宣傳提綱;利用各種宣傳教育工具和陣地,采取多種形式對黨員進行宣傳教育,包括召開黨代表大會重要意義的教育、形勢和任務的教育、黨的基本知識的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的教育、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