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規范集團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確管理職責,界定管理層面,防范經營風險,提高管理效能。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分支機構和其他直屬單位。集團公司全資、控股子公司依據法定程序執行。
定義
.所屬單位:特指集團公司所屬各全資企業、其他直屬單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應當執行本制度的集團公司控股企業。
.合同:是指除勞動合同外,集團公司及其全資、控股成員企業及其他直屬單位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之間,以及集團內各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合同管理:是指對合同立項、意向接觸、資信調查、商務談判、合同條款擬定、審查會簽、簽字、備案審核、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糾紛處理、立卷歸檔等全過程的管理。
管理體制、組織形式與相關規定
. 合同管理實行分級歸口管理與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結合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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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體制,具體組織形式包括:
.. 所屬單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隸屬于集團公司直接管理的項目,由集團公司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簽訂;非隸屬于集團公司直接管理的項目,以及其他屬于集團公司授權分支機構或其他直管單位管理的項目,需經具有相應管理權限的集團公司分支機構或其他直管單位審核同意后簽訂,并由審核或直接辦理單位報集團公司備案。其中,需由集團公司提供擔保的項目合同,應當經集團公司審核同意后簽訂:
... 電力項目利用外資合同。
... 投資、借(貸)款及其他融資、企業財產保險、資產轉讓、出售、收購、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除外)。
... 集團公司直管所屬單位的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電廠運營、機組檢修合同。
... 企業合并、兼并、聯營合同,以及擔保合同。
... 限額以上的買賣合同。
...集團公司或具有管理權限的所屬單位認為有必要審核或備案的其它合同。
.. 集團公司本部各類合同,以及所屬單位除..規定范圍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分別按本辦法關于單位內部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行辦理。
.. 集團公司控股企業,對..規定事項,按《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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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利及程序辦理。
. 管理規定
..簽訂合同,除即時清結外,都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 集團公司本部及所屬單位法律事務工作機構或者法律顧問所在的綜合管理部門,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
.. 需要以集團公司或者所屬單位名義訂立各種具有履約性質的協議、文件的部門,為合同承辦部門。承辦部門應根據合同項目需要指定承辦人,借調、借用人員不得被指定為承辦人。
..審計、監察部門依其職責對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全過程進行審計、監察。
..合同簽訂之前應當經財務、審計、歸口管理部門,以及合同項目所涉及的相關業務管理部門審查會簽。相關業務管理部門范圍,由承辦部門根據項目所涉及的計劃、歸口管理、綜合事務、勞動、人事、安全、技術、生產、建設、股權、市場、國際合作等問題確定。
.. 合同管理實行承辦部門負責制與審查會簽責任制相結合的責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