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車隊駕駛員崗位目標責任制及考核辦法
一、崗位目標責任制
(一)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機關服務、為領導服務的思想,謙虛謹慎、任勞任怨、廉潔奉公、作風正派,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二)每位駕駛員應“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維護領導及自身形象,不應有任何有損于機關形象的言行,嚴守機關保密條例,不道聽途說。
(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謹慎駕駛,警鐘長鳴、安全一,做到“安全正點、準確及時、文明禮貌、熱情周到”。
(四)自覺參加各項政治活動和安全學習,及時總結安全行駛經驗,交流思想,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五)熟悉和掌握車輛性能,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及時排除故障,按時完成車輛檢,確保車輛良好性能狀況。
(六)精心愛護車輛,按規定停放車輛,不無故在外亂停放及過夜。未經領導同意,車輛不得私自轉借或公車私用,如有特殊情況用車,應事先向局或處領導請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從車輛調度,如遇本人身體不適或車況不佳,應及時匯報,以免影響出車任務。
(八)相對固定的車輛,如領導較長時間出差在外,此期間駕駛員及車輛由車管處統一安排使用。
(九)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做好出車前、歸隊后的檢查,做到車況不好不出車,安全系數不達到不出車。
(十)遵守勞動紀律,提前上班到崗,做好隨時出車準備,必須車等領導,不能領導等車。
二、考核辦法
(一)駕駛員采用百分制考核辦法,由車管處領導考核登記,并與終崗位責任制獎金掛鉤,按比例獎罰。全完成崗位目標責任制得分。
(二)凡有下列情況的予以加分:
、全安全無事故,沒有發生因主觀原因造成人身或車輛損害的,加分。
、服從領導,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任務出色,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機關工作人員形象,加分。
、有其它突出成績的酌情加分。
(三)凡有下列情況的予以扣分:
、發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損)害的,每一成責任扣分。
、不服從領導和調度,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有損于機關工作人員形象,違法亂紀行為的,一次分。
、違反交通法規,受到罰款等處罰的,一次扣分,罰款以上處罰的,一次扣分。
、服務態度不好、質量不高,接到投訴,調查屬實的,一次扣分。
、未經批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或公車私用的,一次扣分。
、未按要求做好車輛保養、保潔工作,或因主觀原因造成車輛機件損壞的,一次扣分。
、因主觀原因,影響出車任務的,每次扣分。
、無故不參加局或處組織的學習、會議的,每次扣分。
、相對固定車輛駕駛員在領導外出期間,未按規定到車管處報到的,發現次扣分。
、凡在記分周期內被記滿分的,出現次扣分。
、機關大院內亂停、無序停車,每次扣分。
、有其它違規行為的酌情扣分。
(四)考核考評及獎扣
、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罰款的,不論金額多少,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凡在記分周期內被記滿分而被責令其參加培訓考核的所有費用,一律由駕駛員自理,并扣發全部月度考核獎;停止駕駛證的,作待崗處理,扣發終全部考核獎。
、駕駛員的考核考評由車管處長建立臺賬(考核表另附),每月作好記錄,在底考評時匯總結算。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局考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