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資管理辦法
一章總則
一條 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條 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三條 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終雙薪、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占月工資的%,績效工資占月工資的%。
. 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范圍,在此范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四條 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五條 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六條 薪資支付日
. 薪資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一日發放。
. 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七條 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