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小組:
為了加強醫院黨的領導,認真履行黨支部職責,保證支部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的實施,根據《中國產黨章程》,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則。
一、議事范圍:
、傳達黨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有關方針、政策及決議,研究本院的貫徹實施意見。
、審議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建設和發展的規劃,每度工作計劃及經費決算,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研究黨的思想、組織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的問題,及時解決在黨風、黨紀、計劃生育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研究干部的教育、管理、考察和監督工作,審議干部職工考察學習進修有關事項。
、研究院行政職能科室和業務科室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審議中層領導干部的任免和其他人事工作重大事宜,研究紀檢、工會、青團工作,審議黨員違紀案件及重大事故的處理。
二、議事的基本形式:
、支部議事的基本形式是:支委會、支委擴大會、黨、政、工、團工作協調會。
、議事會議分為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定期召開的會議:支委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小組長例會原則上每至少兩次。
()不定期召開的會議:支委擴大會議,黨政工團協調會等。
三、議事程序:
、提交支部討論研究的議程,由支部主要領導或有關方面提出。有關方面提出的議程,由黨辦負責人搜集整理,經支部主要領導認可后,方可提交會議,黨政工團協調會的議程由支部書記牽頭,黨政工團領導同商定。
、已經確定的議程,由黨辦提前一天通知參加會議人員,并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工作,有關方面的議程由議程提出單位負責匯報,在提出問題的同時提出解決辦法。
、上述會議均由支部書記主持,若書記因故不在,由支部副書記代行職權。
、議事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民主、充分發表不同意見,集思廣益,作出正確決策。會議主持人應及時正確地歸納各方面意見并提出綜合意見提請會議研究。凡需表決的議程須達到應到會人數半數以上討論通過,方可由會議主持人宣布表決結果。
、會后黨辦負責人或會議記錄人負責向因故沒有來參會的人員通報會議情況。
、黨政工會主要領導應按工作職責范圍,及時主動通報各自系統的情況,以加強協調配合。
、凡屬支部議事決定的事項,均由支部書記負責組織、檢查,考核、貫徹落實,黨辦要根據支部書記的意見,通知和督促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實施進展和結果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報告支部。
、會議記錄字跡清楚工整,內容要完整、齊全,會議記錄由黨辦負責人審核后交檔案存放。
四、議事紀律:
、召開支委會的時間一經確定,應到人員不得缺席,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須提前請假。若需變更會議時間,會議主持人應提前通知參加會議人員。
、嚴守秘密。會議進行情況及會議決定除需公布的內容外,與會人員不得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