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證是用于證明狗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很多城市不準養烈性犬,狗肩過高也不準養,所以以前專門有群打狗隊,你要是養條寵物狗那得辦養犬證,就是帶去檢查身體,一年辦一次,和汽車年檢差不多。在有些地方(飛機、火車)等帶寵物必須出示養犬證。那么最新濰坊養犬管理條例全文,濰坊養犬證在哪辦呢?
一、濰坊養犬管理條例全文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進程加快,城市居民飼養犬只日漸增多,由此引發的管理問題甚至各類矛盾糾紛不斷增多,強化養犬管理迫在眉睫。
一、我市城鎮重點管理區養犬現狀
(一)飼養犬只的基本情況。目前我市的犬只多集中在居住所內飼養,圈養和拴養的方式較少,遛犬多出現在城區道路、開放式公園、住宅小區公共活動區域、公共綠地、城中村等場所和區域,特別是上午6點到9點和晚上19點到22點兩個時段,溜犬相對較多。
(二)養犬管理相關規定基本情況。2008年12月31日,我市發布《濰坊市養犬管理規定》,該規定根據1989年11月10日頒布的《山東省養犬管理辦法》制定,但《山東省養犬管理辦法》已于2010年11月29日廢止,因此《濰坊市養犬管理規定》也被列入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范圍,已于2016年3月31日廢止。
(三)養犬管理面臨的問題。受各種因素和現實條件制約,養犬管理工作中面臨許多問題和困難。一是無證養犬、犬只吠叫擾民、犬只隨意排便、非法經營犬只、犬只不進行免疫、飼養危險犬、溜犬不系犬繩、犬只傷人等問題影響正常管理秩序。二是遺棄犬只問題增多。一些養犬人對養犬的目的、自身的經濟能力、科學飼養能力等情況考慮不足,易導致丟棄犬只、犬只走失等問題,流浪犬數量增多,影響環境衛生甚至公共安全。
二、我市養犬管理工作的思路方向
(一)通過立法解決養犬管理問題。養犬立法將解決如下問題:一是明確養犬管理工作內容。包括狂犬病的預防問題,犬只傷人的問題,隨意放養犬只給城市管理和市容環境衛生造成影響的問題及無主犬、流浪犬的收容處理問題。二是明確各部門職責。養犬管理工作涉及政府多個職能部門,包括城管、檢疫檢驗、畜牧、衛生、工商、公安等多個部門及街道辦事處等,在立法中將明確各部門單位職能。三是明確處罰標準。對未經登記許可飼養犬、未注射狂犬疫苗、飼養禁養的烈性犬、飼養犬得狂犬病未報告、犬只傷人、進入限制進入場所、在禁養區養犬、犬只造成環境衛生污染等情況,要明確處罰標準,具有可操作性。
(二)通過綜合治理規范養犬管理工作。政府牽頭,綜合治理,各部門既各司其職,又互相配合、聯動執法,最大限度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動物保護組織等群眾性組織的作用,形成社會管理的態勢,達到群眾自律管理的目的。對犬只實行登記,把養犬人和犬只緊密聯系在一起,增強養犬人的責任意識,一旦出現犬只傷人或者犬只危害城市管理和環境衛生時,能夠找到相應的責任人。對違法養犬、飼養的犬只危害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等行為,設定先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實行重罰的法律責任。
(三)通過加強宣傳培養犬主的文明意識。通過宣傳養犬管理規定,對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讓養犬人明確知道哪些區域可以養犬,哪些區域不能養犬,應當怎么養犬;帶犬只外出應該遵守什么規矩,哪些地方可以去,哪些地方不能去;出現犬只破壞環境衛生的情況,養犬人應該怎么做等等。大力宣傳養犬管理對提升城市形象、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健康安全、構建和諧關系的重要意義。通過加強宣傳,依法規范養犬行為,傳遞社會正能量,有效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推動城市文明發展。
三、目前養犬管理規定制定情況
2021年3月30日,濰坊市人大常委會印發《關于印發2021年地方立法計劃的通知》(濰人發〔2021〕7號),明確濰坊市養犬管理條例牽頭起草單位為市公安局,歸口專委會為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前期,市公安局已根據要求,赴濟南、德州等地進行了學習考察,在借鑒外地經驗、全面調研基礎上,制定出臺我市養犬管理條例,健全完善由城市綜合管理執法部門主管,其他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科學管理、依法管理模式。目前,已完成《濰坊市養犬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擬提交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下步,公安機關將積極推動,力爭我市養犬管理辦法盡早出臺。
二、濰坊養犬證在哪辦
居民養犬,應當攜帶犬只到所在地的區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辦事處申請注冊登記,填寫養犬登記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明;
(二)依法設立的動物防疫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
(三)犬只照片兩張。
區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辦事處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發給養犬證和犬只標識;因特殊情況不能當場辦理的,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不予登記的,應當給予書面答復,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