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明確出庫復核崗位職責,保證出庫藥品質量合格。
2、適用范圍:適用于出庫復核崗位。
3、責任人:出庫復核員
4、內容:
4.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覺學習藥品業務知識,努力提高業務工作技能。
4.2按照公司質量管理制度開展藥品出庫復核工作,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把好藥品出庫質量復核關。
4.3對出庫藥品進行質量檢查,對其質量負主要責任,做到出庫藥品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包裝牢固,標志清晰;有差錯不出庫,不合格品、待驗品不出庫,包裝不合格不出庫。
4.4 對照實物逐品種、規格、批號復核出庫藥品,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合格,發現以下情況不得出庫,并報告質量管理部門處理:藥品包裝出現破損、污染、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損壞等問題;包裝內有異常響動或者液體滲漏;標簽脫落、字跡模糊不清或者標識內容與實物不符;藥品已超過有效期;其他異常情況的藥品均不得出庫。
4.5對復核質量合格的藥品,在出庫單上簽章。
4.6對質量不合格的藥品暫停發貨,轉移至待處理區并在計算機系統中鎖定,報質量負責人進行確認。
4.7做好藥品出庫復核記錄,復核記錄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