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的原因有部分企業不遵守法律法規,有能力支付卻不支付,或者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等。而勞動者“惡意討薪”會加劇原有矛盾,嚴重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那么勞動者應該如何討薪。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如何避免惡意討薪,歡迎大家參考!
欠薪有以下主客觀兩方面原因
從主觀方面看,個別企業和個人不遵守法律法規,有能力支付勞動報酬而不支付,一些工程承包人、班組長雖已基本結清應得工程款,但不首先考慮向農民工支付工資,而是以討要工資名義追討工程款,甚至假借“欠薪”要挾建設單位或總承包企業增加工程款。
從客觀方面看,受總體經濟下行影響,部分加工制造等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出現生產經營困難和融資困境,導致停產、裁員、待崗等問題,減薪、欠薪矛盾時有發生;建設施工工地存在日常預支工人部分生活費,年底或工程完工后統一結算工資現象,導致年底建設施工領域容易集中發生工資拖欠事件。
“惡意討薪”的形式是怎么樣?
“惡意欠薪”無形中激發了社會矛盾,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穩定,而“惡意討薪”則無形中加劇了原有矛盾,嚴重擾亂正常社會秩序。對這兩種違法行為,都要依法打擊!各有關部門應通過及時溝通對接、相互支持配合,盡快將惡意欠薪者繩之于法,努力為被欠薪者討回薪酬;也應嚴格依法懲治“以鬧求解決”的惡意討薪者,從而形成威懾力,讓涉嫌違法犯罪者有所忌憚。
知情人透露,惡意討薪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工人討薪”解決工程各方合同糾紛。這主要發生在整建制施工隊,如開發商與施工總承包企業因結算發生爭議,未能達成一致,施工企業便慫恿工人以群體性討薪為名,施加壓力,甚至阻斷交通,以達到盡快解決目的;另一種則是“黑包工頭兒”或零散工人,私自攬活隨意要價,為達到目的操縱務工人員制造事端,造成群體性 事件的發生。
如何討薪?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農民工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采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沖動不但于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