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被征地者的村民、居民最關心的的就是征地補償標準,征地補償費用是多少?
甘肅省政府在召開第120次常務會議中,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全省征地補償標準的意見》,繼2009年提高全省征地補償片區綜合地價后,省政府再次提高全省各地征地補償綜合地價。《意見》明確,從2013年1月1日起將征地補償標準整體提高19.9%,達到平均每畝3.56萬元,農村居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得到進一步提高。同時,全省征地補償標準劃分片區也從464個減少為423個。
按照《意見》,此次調整的甘肅征地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費用。青苗補償費按征地時當茬作物的產值或按當季實際投入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由各市州政府制定。甘肅省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嚴禁變相降低補償安置標準,必須按照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全額支付征地補償費,嚴禁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同時,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建立健全征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