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晉城城區小學入學條件、入學要求
1.年滿6周歲(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確保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服務范圍內的學校就近入學。依據有關政策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時入學。各小學要嚴格控制班容量,不得超計劃、跨范圍招生。
2.具有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在8月12日至8月13日到戶籍地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攜帶以下證件:
(1)現常住地戶口簿
(2)和常住地戶口簿地址一致的房產證
(3)兒童預防接種證
3.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中的適齡兒童,如需在市區小學就學的,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戶籍所在地無監護條件;(2)父(母)在市區有合法穩定職業, 持有勞動合同原件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一年及以上,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納稅依據);(3)父母雙方暫住在本區一年以上并有相對固定住所,持有《居住證》、 暫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兩證地址一致。符合以上三個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8月14日至8月15日到居住地所在小學報名登記。報名時攜帶以下證 件:
(1)在市區現居住地一年以上居住證
(2)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進城務工就業證
(3)父母雙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合同(合同文本必須是規范的勞動合同文本)或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納稅依據)
(4)兒童預防接種證
4.部分熱點公辦小學在招完所屬服務范圍內具有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以后,轄區內非市區戶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進行電腦搖號派位試點,直至完成招生計劃人數。對于參加隨機派位未被錄取的學生,由市區義務教育招生領導組辦公室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